第 40 章(1 / 1)

玩摇滚的都是渣男。

这话绝对了。

可是……就不要看欧美的摇滚乐队了,放国内能进去一个篮球联赛的人。看亚洲某岛国第一摇滚乐队主唱,网路上认领跟他喝过酒的素人美女一抓一大把,更私密的事情啊,他的哦豆豆啊,只有响亮的“啧”可以表达。

还有一句,玩摇滚的都是gay。

这话跟上面一句可以矛盾,也可以不矛盾。

不卡那么死,都是爱与自由。

所以啊,他加入乐队了,还是个摇滚乐队,我心如止水。

就问了一句,发小在不?

答曰:不在。

发小没有艺术细胞,五音不全,四肢不调。唯一擅长的是模仿。学生模仿老师说话动作的时候,就属他最能掌握精髓。

我想:真好。

发小还是有凡人的地方的。唱歌跑调也太接地气了。跳舞跳不好,但是广播操人家背挺的直啊。

而他,似乎没有不完美的地方。

会打架子鼓,还会吹萨克斯。萨克斯没有听他吹过,但听了这个乓啷作响的鼓,想来也不差。

会跳点舞。是高中文艺汇演的时候,他们班要凑齐男女各六人跳《bangbangbang》。那时候攒的经验。

表演么,视觉效果一定要好,风云人物一定要用。前桌帅哥第一个被点走,他第二个,他死党第三。

便宜弟顺位第六,过去练了两天,把老师气着了,没见过那么能顺拐的,又退回来搞他的化竞。

第七个勇士是神棍。他叹气,命中定有此劫。

男友每天晚自习出去一个半小时,跟着老师对着镜子跳。我灌水跑去音乐楼,趴着窗户看他拿光!裸的胳膊擦汗,浑身都汗津津的,哪里擦得干净。

练舞辛苦,他还是易出汗体质,即使空调一前一后吹,衣服早就黏在背。

他穿黑色背心打底,外面的校服外套挂在压腿杆子上,夏季短袖校服塞在杆子下面的书包里,等练完去卫生间换上。

不得不说,这波换装,非常好!

手臂肌肉力压众人,还有那肩膀。

我擦擦嘴,嗯,没有流口水,痴女的自制力很高。

晚自习结束,回寝室的路上,他问我,从音乐楼奔回教学楼要多久。

答:预备铃到正式铃。

“跑得挺快。”

“一般一般。”

我边说边伸出罪恶的手指戳戳他的手臂。

他猛地收回去。

反应好大。

我猜测:“痒?”

“酸。”

“帮你捏捏?”

他半信半疑,把胳膊举高。

我跟着爷爷奶奶练出来的按摩技师,绝对得劲。

他皱着脸呲气牙,气音从齿缝里跑出来。

“嘶——”

沉郁顿挫、起承转合、千回百转。

加重力度还出现了“嗯”,结尾有波浪符的那种。

目的很纯粹的我有一些不好意思,青春期多余的欲望在脑子里搅合成三原色中某一种为名的废料。欲盖弥彰般抽出一只手捂脸,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救命,他发出的气音,该死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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