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章:初到(1 / 1)

1977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洲格伦代尔,在这个普通的城市中,一个不被任何人期待的男婴出生了。但令人讽刺的是,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却是在万众瞩目中度过的。

1977年的8月,我6岁。

说实话,你要是上辈子跟我说,你下辈子会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还是20世纪的一个已经败落的贵族。那我多半会觉得你是在开玩笑,拜托,哪有人会逆时间投胎的,你是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脑子进了水才会让你那点可怜兮兮物理知识都回到了娘胎里。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我看着带着明显西方风格且富丽堂皇的房间陷入了沉默。“天堂长这样吗?”这是我脑海里浮现的第一句话。

但很快我又否定了我的想法,“不,不。我是中国人,就算按唯心主义的投胎来说,我应该出现的是大众认为的阴曹地府。”

“哦,我的上帝啊,黛维亚纳已经醒了,她估计是饿了。”一道陌生的女音从不远处传来。我抬头看向面前金发碧眼的女人,她睁着碧蓝色的眼睛惊奇地看着我,那个充满爱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亲亲宝贝。

这个形容词把我恶心到了,我尝试着发声,却发现自己说出的是“咿咿呀呀”

女人把手指伸到我的眼前,逗着我玩似的。

我一下子就抓住了那根手指,但是我看着我一只肥嘟嘟的小手,再度陷入了沉思。所以,我,一个21世纪的人,穿越了?或者说重新投胎了?

我内心咒骂着该死的上帝。

现在是1985的夏季,距离我出生已经过去了14年,我也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金色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叶,吝啬地只洒下几缕金线,一只青绿色的蝴蝶翩翩然落在我手捧的诗集上。

我看着她,她不动。

于是我看向她停留着的那地方,她优雅地落在了一句诗上。

“Do not fall in love with people like me.”

我有些恶劣地想着,如果我现在快速关上书本,她就会被困在这小小的一方书本里,永远地停留在她最美的时间。

但我并没这样做,各位,想法是想法,付诸行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更何况,她还有更美丽的一生,而不是被做成了无生趣的标本,在我的诗集里永存。

我用手挥起一阵微风,目送她随着风飞向属于她的远方。

“菲茨杰拉德小姐?菲茨杰拉德小姐!”年迈的女佣叫着我的名字。

我从后院的秋千上跳下来,小跑进房间里,装作一副刚从床上起来的样子。

“请进!”

我摆出得体的微笑,看着门口的女佣。

“小姐,我们今天要去格伦代尔市看望老埃斯顿先生。一会儿得走了,夫人叫我来提醒你。”

“当然了。”我假装咳嗽一下,“艾琳,我怎么会忘记呢。”

“哦,我的小姐,你得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知道这次去那边得多久。我记得你爱吃我做的纸杯蛋糕,我等会儿给你悄悄装几个,别告诉夫人。”这个满脸皱纹的女人露出小孩子一样调皮的神情,向我眨眨眼。

“哦,当然,我最亲爱的艾琳,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笑的很开心。

“不能多吃,一天一个。”她带着警告的眼神。

“嗯嗯,当然。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我顺当地接过她想说的下一句话。

关上的门,昭告着我的成功。

自从我两年前荡秋千的时候从秋千上摔下来后,全部人都禁止我接近后院。

虽然我很想说,我没事,但奈何身体太过于虚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我想,当时摔下来,只能说明秋千年久失修,既然我已经偷偷拜托管家叔叔将秋千修好了,那安全隐患就已经消失了。但大家总还是那样谨慎,就好像我跟玻璃娃娃一样易碎,轻轻一摔就会粉身碎骨。

我并不排斥这样的生活,因为得到了我上辈子梦寐以求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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