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次下则清察有无贪腐,打四十杖,撵出府。 府里的管事每季则要自报公议,将自己评判的原因主动公开报告,再传便全府,查看是否有人有异议。 若是对管事之人有异议的人多,则交由主人清查审判。 此后在前后两个仆役院落设置“意见箱”,若是对府里管事不满的,可以直接投到意见箱里。 箱子每周一清,只能由贾蓉、秦可卿和尤氏三人查看。 除此之外还将不定时派人核实管事之人评判是否合理,平时有无贪腐违规。 如此,让府里的管事和下人之间互相监督管理,贾蓉再查缺补漏,进行最后的裁决。 虽不能完全避免再有腐败违规之事,但也能规避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