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还挺脸熟的。”孙可问我。
我点点头:“我们班的,去年文理分科来的,没说过几句话。”
“一年了没说过话?”孙可一脸震惊。
“说是说过,交作业的时候会说两句,比如‘作业借我一本’、‘等等我马上交’,真就那么两句。”
孙可评价:“长得还挺白净。”
我忽略她的意味深长,说:“他刚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眼睛真好看。”
孙艺可点点头:“不过话说回来,这还没到学校,你那个同学为什么着急下车啊?”
我耸耸肩,表示无解。
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只是漫长学生时代平平无奇的一天。
就像陶杰在《杀死鹌鹑的少女》中写到的:“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后来,每当回首这段往事,我都会恍然,原来真的,有命运这回事。
无论经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下午。
那段记忆被雨水一遍遍打磨,我至今闭上眼仿若都能看见那年夏天的每一处鲜活。每回忆一遍,他的衣角、神态,连同那节闷热又潮湿的公交车厢,都会被雨水洗刷的更清晰一分,恍若一层层滤镜不断地为之润色。
哪怕后来,太多的细枝末节被遗忘在时光里,我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
那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好像一只搅弄风云的大手有预谋性地,按下了故事开始的按钮。
*
也不知道堵车什么时候结束的,回忆完毕时,也差不多到了酒会现场,我拎出手包补了补妆,下了车。
又是个高档酒店,又是个大佬云集的酒会,又被老板拎出来当女伴的我对这种盛大场面早就没有了初来乍到的新鲜感,却还是忍不住从伞沿下偷瞄,数着身边路过的名车,换算着自己的年薪。
今天的酒会是业内某新贵的主场,行内大佬来了不少,各怀心思,觥筹交错。
这种场合我不太喜欢,只是来走个过场,奉命挡酒,也只有像老板那样的人才能在这个地方待得如鱼得水吧,我想。
跟老板打了招呼后,我端了杯红酒躲在一旁的角落发呆,尽职尽责的充当小透明,随时等候召唤,然后瞬间切换假笑模式,替一个老板喝倒一群老板。
“赵云佳!”
我抬头时,看见苏天杭人模狗样地出现在面前,几年不见,这家伙倒是白了许多,我挺惊喜能在这种无聊的酒会遇见熟人,笑着问他:“你怎么在这?”
“这种场合,怎么少得了我?”
“也是。我是说,你怎么会来北城?南城的钱已经不够你赚了?”
“我来这边创业,先来探探深浅,这不是还要指望云姐带带我?”苏天杭举杯碰了碰我的,酒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少跟我来这套,我只是个被老板抓来挡酒的打工人。”我看苏天杭一身骚包的酒红色西装价值不菲,张口吐槽:“你穿这么红,不怕喧宾夺主吗?”
“我一贯就这性格,没办法,谁让咱天生就不是低调人儿。”
“显黑。”我如实吐槽。
苏天杭翻我一记白眼:“就你白。”
“这儿!”苏天杭突然加大音量,抬手看向我身后,话音刚落就僵硬地转回视线看我,伸出的手将落不落,一脸尴尬,欲言又止。
我知道他在招呼旁人过来,想到要和陌生人寒暄白了他一眼,转身看向来人。
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我顿时血液倒流。
男人身穿深蓝色西装,低调沉稳,眉眼含笑,嘴唇微微勾起。西装外套纽扣被解开,衬衫却规规矩矩地系到最上面一颗扣子,喉结正下方,严丝合缝,一丝不苟,有些禁欲的慵懒,黑色的领带随着走路微微晃动,许是酒气上头,人也微醺。
他单手举着一杯香槟,缓步而来。
向雨泽。
下雨天是他出场的 BGM 吗?是真的命里缺水啊。
短寸依旧是短寸,眼睛依旧是炯炯有神满含笑意,甚至嘴角的弧度都和多年前别无二致。
恍如隔世。
“好久不见。”他说。
一切都与十年前那个穿着蓝色校服的青涩少年渐渐重合,但是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又分明变了模样,棱角鲜明。
今天之前,这十年间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面,也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在脑海预演过无数次自己的言行举止。
也许我们会熟捻地拥抱,也许会陌生到视若无睹,只是我从未料到再次见面会尴尬至此。
我终于知道苏天杭那脸僵硬从何而来,心里将这狗东西狠狠骂了一遍。
向雨泽一身蓝色西装,右手一杯红酒,缓步走来。
我看向来人,微微颔首,甚至露出了职业微笑:“好久不见。”
十年了,确实好久。
白云苍狗,野马尘埃,斗转星移,物是人非。
我本就是个爱怀旧的人,恰巧眼前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