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寻突然坐正了,道:“你这样一直拖着,有没有想过穿帮的后果?”
凌氏一族作为旧制的贵族延续至今,已打拼下滔天的权势和富贵足够庇佑族人,不用因为生计奔波忙碌,不用因为与寻常人不同而奔走躲藏。
身边的仆从世代服务于凌氏家族,这些人打从出生起,就要签订最严格的契约。
他们是普通民众眼里的上人,也是许多故事中的传奇——但通晓天意,和神明对话什么的就有点扯了,都是瞎杜撰的。
以一贯的规矩来讲,他们会离的普通人远远的。
而例如凌朝这样,自己出走在外,被当成流浪猫收养,简直是离了大谱——也幸亏凌朝没跟父母亲族住在近处,否则早就闹的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至于凌寻,一向是游走在靠谱与不靠谱的边缘地带,又被美食收买,理所应当的站错了队伍。
凌寻摸着下巴:“余幸会不会招人来捉妖啊,猫妖...嘶!”
话还没说完,就被凌朝在手上狠狠的挠了一爪子。
“开个玩笑,凶什么...”
“喵!”
说些废话,还不是贪吃不舍得走。
凌寻脸皮很厚:“两个人的饭也是做,三个人的饭也是吃,差这一双筷子么?”
“不过我的话你也考虑一下,要么就让老秦叔出面,借口离开个把月。”
“早晚都要有这一遭的,就算千辛万苦熬了过去,你要怎么解释一下子长个儿?虽然余幸看上去不算精明,但也没那么好糊弄。”
“作为人拉近一下感情,不是更好吗?”
“为什么非要这样执拗?”
“..喵。”
为什么要这样执拗?
还不是因为有天深夜,余幸带着一身寒意归来,心满意足的蹭着猫脑袋,感慨的道——
‘每天回家就有猫可以抱,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啊。’
......
大花火锅店今晚有点忙。
附近那个书院似乎是刚刚大考结束,所以学生们组团放松来了,这些人手里并没有许多钱,但凑一凑的话,一顿热闹的火锅还是吃的起的。
他们人多,坐了八个桌子,占据了大厅里的一半座位,两侧的衣架和衣篓也挂满了棉服,兴致上来还要吟诗作对,高谈阔论十分热闹。
人手不够用,余幸就撸起袖子跟着干,传菜清桌,样样都熟练上手。
她是做这个起家的,如今就算赚到一些钱也没有能做甩手掌柜的地步,有些事还是得亲力亲为。
等忙活完,已经是深夜。
照例是一些清洁工作做完,余幸和斯柳结伴一起往回走。
“我明天要去趟西市场,你有什么东西要带吗?”
西市场是凤凰街上一个比较大的贩售中心,里面售卖各种各样的货物,从吃穿住行到各种礼品应有尽有,当然也需要购买者的好眼光。
“之前就想着要买些东西给凌老板兄弟两个做谢礼,一直也没有时间,再拖下去就不大好了,正好店里也需要添置一些新桌布,一起定了吧。”
斯柳摇头:“我没有需要的。”
余幸却不由分说道:“——给你买双棉靴,最近都挺流行的款式,底子厚又保暖,你个子高,穿上准好看。”
“...好。”
于是第二天早上,余幸坐了最早的马车,晃晃悠悠去了西市场。
前天晚上下的雪压实在路面上还没化,速度便不怎么能提的起来,许多乘客在车厢里被摇的昏昏欲睡,又怕睡着了冻醒感冒,于是频频打着哈欠。
余幸被感染了,也觉得有点瞌睡,只能强行打起精神。
路上大概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下车的时候也太阳刚刚升起来,余幸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市场,开启了淘货之旅。
虽然时间还早,但市场上已经是热闹非凡。
余幸扫视着两边的摊位,寻摸着自己想要找的货物,又试图从别人的讨价还价中看看行情。
钱不是大风吹来的,还是得节省的用。
西市场很大,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又承担着各自的职能,比如这片区域是主要经营家纺生意,而相对着的那片区域则是做瓷器生意。
清晨的太阳还不足以提供足够的热度,没走几步就觉得脚冷脖子冷,便在路边一个小店里坐下来,要了个馅饼和一碗热汤,一共花了五个铜币。
这种小店生意是不错的,迎来送往,不断有人进来出去,余幸慢慢的喝着自己的汤,对面已经换了两拨人。
吃过东西,胃里攒了些热乎劲儿了,这才去逛的买东西。
桌布并不难挑,定好了花样等做出来会直接送到店里,然后给斯柳的棉靴也很顺利的买到了,但最难挑的礼物仍然是迟迟没有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