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是在加重她的负担。 她兀自想着,没有动手接信,宋修筠的眼帘垂了垂,看向她的视线几乎染上了几分水色,低声道“我知道你不想看见我,但这些话不能不说,在信里看起来更清楚一些如果你看完愿意答应的话,我就在门口;如果不愿意答应,我就离开;要是不想看的话还是看看吧。” 他替她把三种可能都说了一遍,唐岫又招架不住他这样泫然的眼神,这么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漂亮得跟水下琉璃似的,不知道的以为是她辜负了他。 片刻后,她紧了紧手指,从他手心里挣脱开,接过了信。 但嘴里还是一言不发,伸手推开门,提着行李进去,转头便关贼似的把他关在门外,还上了锁。 房间还是老样子,唐岫刻意没在第一时间拆开信封,而是把行李箱摊平,低头收拾起行李来。 她才不想急不可耐地读他写的东西,更何况她弄不清他的意图所在,没准看完之后又要大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开门告诉他“我跟你和好,以后我们还是相爱相亲的师叔和师侄女”。 想到这儿,唐岫自嘲地扯了一下嘴角,一件一件把洗漱包和化妆包拿出来,归置到原位。 屋里开着暖气,没一会儿身上的衣服就显得厚重。她脱掉羽绒服和一件毛衣,换上熟悉的睡衣外套,又换好了拖鞋,才觉得身上轻快不少,六天旅行带来的疲惫也消散了一些。 就这样一直磨蹭了十几分钟,唐岫还靠在抱枕上放了一会儿空,直到实在无事可做,心里又猫抓似的骚动着,才终于站起来,打开了那封信。 宋修筠的字她并不是第一次看,漂亮得像艺术品,字的大小笔画并不拘泥,纵横之间别有一番逸气。只是这次明显比以往都要工整许多,一打眼连半个错字都没有,大概是写了一稿又誊抄了一遍给她的。 也是,她出去了这么多天,他有的是时间在家抄信。 唐岫有意识地让自己的思绪打岔,并不想特别认真地读他的信,然而刚看了开头,她就默默扶着书桌坐下了,发现自己似乎要慎重对待。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所以在信的开头,连怎样和你问好都犹豫了许久,实在惭愧。 从你离开的那天开始算,今天是第三天,很抱歉直到现在才开始动笔,前天晚上高烧了一场,没能在你出发之前就整理好思绪,直到现在才冷静下来。 想说的话有很多,大概等见到你的时候,又会因为紧张和惭愧无法开口。相比之下,文字的形式能够更有逻辑,也更坦诚地向你表达我的感受,所以采用了写信的方式。 你那天对我说出那句话的场景这几天反复地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当时我说“抱歉”,并不是拒绝的意思,只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哑口无言的反应显然配不上你的表白,所以觉得抱歉。 当然,我不能在事后颠倒黑白,那天我的态度显然也不是接受。因为在那以前,我一直没有思考和正视过“我喜欢你”这件事情。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这些高频的字眼似乎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当中,只是我一直觉得它离我很遥远,并不与我有关。 对我来说,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更像是书籍上所描绘的一个神话,我听说过很多次,也模糊地明白它降临在他人身上所呈现出的姿态,但从来没有切身体会过。 当然,这种忽视并不是否认它的存在,只是觉得它大概没有在我身上发生的可能,因为在我闭塞的感知下,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人。 所以即便它已经发生了,我也无法分辨,哪些行为逻辑是在喜欢的作用之下产生的。 有人昨天告诉我,给人庆祝生日,买生日蛋糕,这样的行为就出于喜欢。 除此之外,眼神,言语,动作,喜欢会充斥在每一个细节当中。 这似乎是所有人都认可并且心照不宣的价值判断,就像呼吸一样寻常和自然,是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本能。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大概是一种先天的缺陷,通俗一点说,就叫做“缺心眼”。 所以一直到你向我提出了这个概念,我才开始思考这样的可能,之后意识到我对你的感觉是相同的。 每天考虑给你做什么饭菜,会忍不住想象你尝到之后露出的神情;下班之前频繁地看手表,想快一点接你回家,免得因为入冬之后落日时间越来越早而错过路上的夕阳;周末跟你一起打扫卫生,听你推荐的歌,给莫奈洗澡,看你在榻榻米上画画 原来这些自然而然到让我察觉不出的变化,是出于喜欢,而不是适应。 很多人说喜欢的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所以神话才是神话,可现在回忆起来,这种感觉太强烈,是实实在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