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仙的口味很杂,口味上的驳杂源于欲壑难平的人性。他刚开始喜欢吃家禽的肉,吃腻了之后便喜欢上那具有独特腥臊味儿的脏器,再后来,是那些奇珍异兽。
他的胃口越来越难以满足,老鼠、苍蝇、蜈蚣……甚至连屎尿都尝试过,但尝试后便索然无味。
所以他喜欢上吃人,刚开始是女人,再后来是男人。
刘聪虽然眼睛尖细,五官小而幼稚,但皮肤白嫩,倒是能掐出水儿来。
此时,身材壮硕的郑庆仙喘着粗气往猪肠子里灌血,制作血肠。
半晌后,郑庆仙才泄了气,随后像是发泄不满似的朝着刘聪狠狠捏了一把。
“这些女人离我家都远得很。”
“就你家近。”
见刘聪趴在地上,撅着屁股不动,郑庆仙蹙着眉头拍了一巴掌。输出完后,他觉得这刘聪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刘聪条件反射似地动了动后,却被郑庆仙一脚踹翻。
“撅你老母呢?”
“说,到底有什么事?”
刚刚还没来得及汇报情况,刘聪脑袋的灯芯就被掐灭了,这时才晕晕乎乎地反应了过来。
“表、师兄!”
“我这儿有个好消息!你看中的那个美人……对,就是那个抱着大北瓜的夫人!”
“有法子给您弄到手!”
刘聪兴冲冲道,虽然屁股生疼,但为了这一口,他也就认了。
“嗯,不错。”
郑庆仙满意地点了点头,“调查清楚了没有?这老头没什么背景吧?”
“嗨~哪有什么背景,他不过是个伪灵根的废物!”
“虽然这老头岳丈是杂役管事,但犯不着为了个杂役得罪您!”
“说不定瞧见您这伟岸身姿,就上赶着把女儿送给您!”
刘聪谄媚道。
“好狗!我就喜欢你这样!”
“来,叫两声!”
郑庆仙心中欢喜,这刘聪自然也识趣,“汪!汪!”地叫了两声,并作势将爬过来。于是郑庆仙扔出一颗灵石,那灵石仿佛认识路似的,钻进刘聪裤裆里。
没人天生是奴才,刘聪是为了灵石才这般作践自己,也幸亏遇上了个变态,否则哪有人能看上他?这块灵石可是抵得上他半个月的月俸。
“啧啧。”
“倒真是只好狗,到时候赏你口汤喝。”
郑庆仙啧啧称奇,倒不如说这人比狗还狗,狗敢吃屎他也敢,狗不敢自阉他还敢。所以说,这家伙还真只能喝汤了。
而他就正常多了,保持尊严的同时还要努力修行。
修仙是这样的,资质差的只需给人当狗就行,而像他这种资质尚可的,考虑的就多了。
待刘聪走后,郑庆仙焦灼的心情平静了下来,但没一会儿又邪火又从小腹升腾了起来,他从怀中取出公玉芷的画像,眼神炽热。
“这样美妙如仙的可人儿,就不能让她歇着,日日夜夜都要让她磨杵!”
想到激烈处,郑庆仙心头一窒,随手将躺在地上的女人拽了起来,将画儿贴到女人脏兮兮、白乎乎的脸上。
想着明晚的美事儿,郑庆仙忍不住轻哼了起来。
“欲求不满啊!欲求不满……”
虽说日日沉溺于女色,但郑庆仙的修为反而有所精进,而他又没有修行什么采阴补阳的秘法,倒是让人奇了怪了!
话说,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看作食物链,刘聪也有猎物。否则他受了一身的气,朝哪处洒?
“撕拉!”一声,刘聪撕开的不是布帛,而是年轻男人的面子。此人是个江湖侠客,在凡间一身武艺倒是称得上“大侠”。但在接触到仙道,他才知道自己是蝼蚁望天,何其可笑,于是就想尽办法寻仙问道。
可惜他毫无资质,只能寄人篱下,这才落得个撕破脸皮的下场。
大侠蹲在地上,痛苦哀嚎,却又不敢用手掩面,那血肉模糊的脸颊,怕是碰一下就得欲仙欲死。刘聪撇了他一眼,随后扔下一本删减版的练气初解,这大侠便死狗似的爬了过去,视那本烂大街的练气初解为珍宝。
虽然凄凄惨惨,但保不齐这大侠又会去哪个富户家里“劫富济贫”,阴人妻女。
富户遭了罪,会不会拿隶属自己的佃户出气?
周而复始,无穷尽也。
若是王翊和这些下位者一样,真要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又该到哪儿说理去?即使身处卑位,也要练就底气,即使保不住命,也得保住尊严。
是夜,月明星稀。
混混噩噩、动作僵硬的王翊悄咪咪溜了出来,前往山坡那一棵三根支干的老榕树下,从土里拔出来个箱子。那箱子密封性很好,外面覆盖着疏水叶,里面近乎真空。
“咔!”
一声轻响,王翊从里面掏出一根“烧火棍儿”,借着幽灵的月光一瞧,赫然是汉阳造步枪,该枪口径为7.92毫米,枪管长442毫米,表尺射程为1800米,五发漏夹供弹。
王翊自知资质欠佳,很少将灵石用到修行上,将精力和经济主要放在“奇技淫巧”上。凭借着脑海中的知识,王翊有所成就,至少在凡间属于机关宗师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