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唐娟犯法(1 / 2)

“说是林立让她回去,她怕林立打门上来……”

唐母也是对自己这个三女婿记忆犹新。

林立之前闹上门,同她要钱,唐母自然不肯给!

就同林立讲道理,把她闺女打成这样,当她这个做亲妈的死了?

过去是妹妹跟妹夫有眼无珠,把孩子嫁进这样的狼窝,现在唐娟认回来了,老唐家可是有不少儿子,唐娟的哥哥弟弟都会替唐娟撑腰做主!

林立是个混账玩意,眼看着唐母说话不好听,他直接砸了家里的两块玻璃,也是把唐母吓够呛,就这样还不算,林立威胁,要是唐娟敢离婚,他就敢捅唐家那些儿子!

老太太不是拿儿子当回事吗?

他一个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唐母一听,怕了。

正常人谁不怕疯子?

遇上这样的人,你拿他就是没办法。

家里儿女都是正正经经的人,真的被无赖追到单位去闹,还不够丢人现眼的呢。还有,儿女同老三是手足,可女婿还有儿媳们不是,真的要闹了人家,这日子……

可怜老三,又没办法救老三出火坑。

她一个瘫痪老太太,她就是想同林立拼了,怎么拼?

唐春红转身走了。

唐母:“……”

这老大回来,话也没说清楚,老三怎么了吗?

派出所。

唐春红揪着布袋子跟着民警进进出出,她觉得自己可能出现了幻听?

唐娟那种泥捏的脾气,能犯法?

现在说唐娟,杀人了?

唐家。

唐春红叫人带了信,叫家里人下班都回来。

就算是老三犯法,总得想办法救吧?

老大两口子不急不慢上了楼,大嫂一通抱怨:“叫我们回来有什么用?她脑子就是进水了,两口子打架能动刀,还能把人弄死,她以为出完气就完了?”

蠢货!

你当法律是摆设呢?

这回好,你进去了,给大家留了一个烂摊子。

大嫂想起唐娟的那两个孩子,对丈夫警告出声:“咱们可就是普通人,养自己的孩子都累得半死,唐春国你要是揽不应该尽的责任,那咱们就马上去离婚!”

丑话先说在前头,她的家,只能有她的孩子进出。

过去这种情况常有,有些孩子父母因为各种特殊原因不管,就扔给其他的人管。

唐春国听得有些烦躁。

唐娟闹出来这么大的动静,矿山才多大?

过两天大家伙都知道唐娟是他妹妹了,这对他将来晋升还有影响呢!

领导得不得权衡你的家庭?

你有个情绪不稳定的妹妹,多多少少就侧面说明你情绪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还有。

唐春国搞不明白唐娟的脑回路,过不下去离婚就是了,你下这种死手,疯子吗?

夫妻俩慢腾腾进了屋子。

屋里唐春红烦躁得不行。

把事情说了说。

林立该死,毋庸置疑。

只是现在死的不是林立。

死的那个也该死,可。

想起从民警嘴里听说的来龙去脉,唐春红气得肺都要炸了。

“妈的!”一句脏话恶狠狠从嘴里飘了出来。

不怪唐娟狠,换成是她,她也会发狠!

挨千刀的畜生!

怎么就嫁了这样一个人面兽心的男人?

唐母哭得死去活来。

她的女儿啊!

老三怎么命如此的苦?

大嫂进门急不可耐表明他们夫妻的立场:“她犯法我们也没本事救她,我和你哥家里还有事,你们商量吧……”

这就是现在,换过去,唐娟这事就是毙的命!

管你什么理由,死人了你就得跟着死!

感谢社会吧,现在世道变了,人家还有可能听听你说什么。

唐春红怒道:“老三也是唐家的人,也是我哥的妹妹!”

不管能不能救,也得想办法托托人看看能不能递上去话?

事出有因,能想的想,最后实在帮不上也不算他们眼睁睁看着亲妹妹去死!

大嫂一听这话,怒了:“当年为了她能过更好的生活,妈把她过继了出去,过继出去就不算是唐家人!本来认她回来就多余,人家跟着老姨一家生活半辈子,早就跟我们不亲了!她杀人,我们能做什么?我提前说好啊,之前伺候妈我就不愿意让她上手,你们是又给钱又把人家当祖宗一样的供起来,她过不好是我跟你哥造成的?带着两个孩子在娘家吃香喝辣,过节我们给妈买的东西,妈还没进嘴呢,就先进了她俩孩子的肚子里,那俩孩子妈要是管,我是管不了,但伺候妈的这个钱我也不出,别人的孩子没有道理让我来养!”

她是舅妈,不是妈!

没有任何的义务。

别你们一家子就盯着我们算计!

厨房林路北听见屋子里大舅妈的声音,突然情绪爆发。

“我不会赖在你们家……”

屋子里所有人被他一喊,安静了下来。

大嫂面上也是有些讪讪。

怎么还把这俩孩子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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