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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鸡和送报纸(2 / 4)

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而且……还能这样?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读云景的小说,但不会只读云景的小说。说书先生会挑一些有意思的小说,轮换着给人读。最近《梦游莫斯科》火了,说书先生就开始读这本书。大部分人就当个故事听,听得津津有味,觉得那个莫斯科的人的日子,过得挺不错。

他们这里的普通工人,可吃不上肉!

但也有人听着听着,就觉得书里的俄国太过分:“哪能这么多规定?家里竞然连多请几个佣人都不行。”

“对啊,凭什么把土地都收归国有,又分出去?”“这东兴肯定是个穷人!”

“他自己没钱,就想分别人的钱?”

茶楼里的有钱人都很生气,毕竞真要把地平均分,那他们多吃亏?他们的家业,是辛辛苦苦攒下的,凭什么分出去?少收一点租,他们都是不乐意的。

这些人之前看《双面魔君》的时候,看到分地没想太多,但东兴的这篇小说,可是把情况清清楚楚写了的!

他们觉得东兴居心叵测。

有钱人这样想,那些穷人听了,却觉得书里的世界特别美好。“那个莫斯科,真的会变成这样?”

“我要是能过这样的日子,我愿意少活十年!”“真要能分地就好了,我也不用在这里卖命。”而受到震撼最大的,则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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