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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反清复明势力的挑拨,也闹不出多大阵仗。

话题结束,午饭继续,四阿哥啃过猪蹄,又啃玉米。

他在畅春园吃过玉米,不管是煮着吃,磨碎了贴饼子,还是做窝头或者熬粥,都粗糙得难以下咽。

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吃到嘴里没有香味也就罢了,每喝一口还得抻长脖子才能咽下。

可与猪蹄一起炖过的玉米,又香又糯,自带的甜味和猪蹄的咸香水乳交融,比畅春园御膳房做出来的好吃多了。

四阿哥自以为学到了玉米的新吃法,打算回宫之后自己试着做一回。

吃过午饭,四阿哥让姜舒月带他到后院看看。

站在地头,眼前一片郁郁葱葱,心情都莫名变好了。

姜舒月让立夏拿来小背篓,轻轻背上,转头对四阿哥说:“玉米可以煮着吃了,四公子要不要亲自下地采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刚刚吃过的猪蹄炖玉米,四阿哥点头,当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练地掰下一根玉米,扔进姜舒月背着的小背篓。

姜舒月只觉背后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并不动手,只看着对方掰。

才掰了几根玉米,小背篓就换到了四阿哥背上。

倒是个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对四阿哥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对一年之后的契约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几根玉米,四阿哥带着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见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叶子刮出的红痕,不禁蹙眉。

“以后这种粗活,让下人做。”说完对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农夫,说出去也是够荒唐的。

姜舒月笑着纠正他:“让别人摘,哪有自己采摘好玩。”

后世非常流行采摘,不仅要自己驱车去果园或蔬菜大棚,采摘之后的菜果还要自己花钱买回去。

售价比超市都高。

主要图个新鲜,还有采摘的乐趣。

至于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压根儿没注意到。穿越前她经常活跃在各种农学基地,凡事喜欢亲力亲为,更严重的伤都受过,这点剐蹭又算什么。

四阿哥定定看了她一眼:“你似乎很喜欢种地。”

这回姜舒月没藏着掖着:“左庄头说我天生会种地,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喜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土地永远不会辜负勤劳肯干的人。”

见四周无人,站在田埂上仰头看他,眼巴巴地:“所以成亲之后,我还能种地吗?”

“你也说了,八字还没一撇呢,害不害臊?”四阿哥耳根发热,撇下她,独自背着玉米朝灶屋走去。

姜舒月:她喜欢种地,光明正大,有什么可害臊的?

屁颠屁颠追上去,又提议:“前院的辣椒、韭菜和番茄大丰收,要不要也去摘点儿?”

不管怎么说,先在婚前把兴趣培养好,婚后才有继续种地的可能。

四阿哥将背篓扔给长命,长命张大嘴巴:主子爷下地干活了?

除了每年的二月二,众皇子跟着皇上扶犁下地,四阿哥很少对农事上心。

长命张着嘴巴接过背篓,听主子爷吩咐:“把玉米装好,带回去,将背篓腾出来,我还要用。”

跟着皇上春耕也还好,天气不算热。这大夏天的,四阿哥额上全是汗,还想干啥?

将玉米收好,就见主子爷跟着舒月姑娘钻进了菜园,又是辣椒、又是番茄,就连韭菜都亲自割了半畦。

长命:主子爷不是想去户部行走吗,怎么看着越来越往工部靠了?

朝廷六部没有农部,农事本来归户部管,可户部只管田地和赋税都要忙不过来了,根本没时间发展农桑。

而皇上又格外重视,便将发展农桑这一块从户部挪出来,在工部单独成立农事司。

理由十分牵强。

工部兴修水利,有利于发展农桑,比户部这个管钱的衙门更适合。

皇上注重发展农桑,可要技术没技术,要人才没人才,户部管了这么多年都管不好,急于甩包袱,让工部这个临时接手的怎么管?

可谁让人家是户部呢,管着朝廷的钱袋子,在六部中的地位仅次于吏部,又岂是工部敢招惹的。

工部尚书被迫接下这个烂摊子,头发愁白了。

户部甩完包袱,还得了便宜卖乖地给工部提要求呢,每年要筹集军粮多少石,太仓的储备粮需要多少石……规定得明明白白。

总量不减反增。

工部尚书心里苦,不仅愁白了头,还脱发呢,后脑勺一大块斑秃,无冬历夏都得戴着帽子遮丑。

四阿哥有事没事就往雾隐山田庄跑,从客人变成半个厨子,现在又从厨子变成了农夫。

因着雾隐山田庄的关系,四阿哥虽然还办着皇上交代的户部差事,可私下没少往工部的农事司跑。

有一回,工部的人见到他,半开玩笑问:“爷不会放着户部的美差不去,想来工部的农事司接烂摊子吧?”

据说工部尚书都知道了,天天烧香拜佛盼着四阿哥过去领衔呢。

发展农桑这破差事,费力不说,功劳全被户部拿走了。四阿哥年龄不大,没有多少经验,可他毕竟是皇子,总能为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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