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税,而不是个人所得税百分之2十,按公司的话,最低都能降到百分之5,你想想这少了百分之十5的税,得多赚多少钱。
明星的话都有公司交税,也比较低,要不然明星1下几百万上千万的通告费,1下交百分之2十,得心疼死了,甚至国家对于娱乐明星这1块还出了单独的税收,年收入高于1个亿的明星,光是交税最高要交百分之5十。
所以很多明星都有两种合同,这样避税,确实是不道德。
反倒是林风觉得交就交,这税由公司交就行了,自己公司旗下的明星或者网红,该那么多少拿多少。
比如说是1千万的收入,按百分之十的税要交1百万,但是这1百万不是扣着1千万里面,而是公司扣1百万缴税,1千万正常给到明星,不过实际上税会多给1些,对林风来说不算什么。
当然这个林风不会公布出去,只有和艺人签约后才会告知,属于机密了,要是随便说出去,国家可能会出手的,到时候就麻烦了。
对于以后传媒公司的管理,林风倒是不慌,也不指望东方琴和丁雪雪能管理好,到时候会挖人来管理,现在只是还没有目标,只能先让东方琴和丁雪雪管理1下,搭建框架就行了,等都差不多了,再搞个专业的人员来当总经理都行。
“真的,林总说了他要搞1个传媒公司,你看看我合约还有多久到期?我们能跳槽过去吗?”
“对,林总亲自说的,而且会比市场价还高,我心动了,只是我好像还有两年合约才能解除,早知道就不续期了。”
“我们工作室后续可以抱上林风的大腿了,说不定能1路高歌呢。”
……
回到酒店的各位明星,都在着急地给自己经纪人或者是负责人联系,就是告知林风要开传媒公司的情况,有1些就在想着跳槽了。
能想着跳槽的其实在公司不是很受待见,哪怕来到这里是粉丝投票,可实际上在公司里面很多资源都是给别人,他们最多就是唱唱歌,参加几个综艺而已,实际上没有什么赚钱的,而且分成比例也高,基本上不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