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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吃的部位。

脆嫩脆嫩的,越嚼越香。

景老板处理得很好,没有丝毫异味。

香料和味酱在卤煮中升腾,馥郁芳香和油脂共振,占据了猪头肉的主导地位。

这种大开大合解决方法十分豪迈,十分对味。

这肉,配上饭,再喝点小酒,绝了。

唯一的缺点是太少了。

有多少块,一眼就能数出来。吃一块就少一块。

老陈站在那里,吃得入迷,忘了挪地方。

【我叔吃得好香啊!】

【这个时候就是你叔啦?这是我亲叔!】

【叔这是原地罚站啊!】

【我也想要这样的惩罚,如果能吃上好吃的东西,我可以一直罚站到天荒地老!】

或许是连摄影师都觉得老陈吃得太犯规,太you人了,镜头瞬移到景婳这里。

案板上,还剩下一块肉还没切好。

镜头拍到,她移动肉的时候,还能看到duangduang的皮。

她很喜欢猪皮的这种状态。

从一开始生肉的弹,中间经历过焦黑和高温,如今变成现在这种入口的弹,亮红油润得比抹了胭脂还美,可以说是重返青春了。

卤猪头肉富有弹性,用坚硬的菜刀切下,会发出轻微的切切声。

快速切好后,猪头肉排列得很整齐,赏心悦目。

摆摊看到这种刀工,问就是一整个舒畅。

【景老板切的肉,比我的脸皮很薄啊。】

【我最馋这种肥瘦相间还不会腻的肉!】

林嘉树也馋,但他已经是next level了。

看着砧板上,却望着盆子里。

他指着那两只圆润的猪眼:“老板,我觉得我和它看对眼了,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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