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时会吃些中药调理身体,所以来月事时并没有太多不适。
不过总归跟平时不一样,双腿会觉得乏力。
以前的这几日,她会将床尾放一床被子抬高双腿,这样就不会觉得双腿疲惫。
今日却很是享受,所以被傅时安按了没多久,她就沉沉睡去。
醒来时,身边的男人早已经离去。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只依稀记得昨夜她快睡着的时候,傅时安问过她几个问题。
她有些记不清楚了,只盼着不是什么敏感的问题就好。
洗漱了一番,换好衣服打算出门买早点,刚走到客厅就闻到了浓郁的红枣香味。
盛城有名的红糖枣糕,还有十三里铺子的养颜红枣银耳羹。
林书婉嘴角不自觉的扬了扬,走上前去拿起桌子上的纸条。
傅时安的字每一笔都令人出其不意,跟他人一样,没有章程和礼法。
“饭前洗手。”
纸条是贴在一个瓷瓶上的。
还没看清楚上面的内容时,林书婉便想象着傅时安这样的性格能写出什么情话来,却不曾想到他写的竟然是虎狼之词。
如羊脂玉般的肌肤,瞬间白里透红,林书婉整个人都变得发烫起来。
尤其是看到瓷瓶封口上的洗手膏时,她脑海中都是昨夜挥之不去的荒唐。
尽管昨夜傅时安抱着她洗了一遍又一遍的手……
“真是疯了。”
林书婉用洗手膏涂手仔仔细细的清洁着,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画面。
匆匆吃过早饭后,林书婉先去了军政府办公室,将小杜提交上来的自荐信签了名。
她联系了南下的傅时月,同行的副官说她跟周先生去了总统府,到下午才能回电。
她本想着先将名单给傅时月过目,之后再上报给军政府。
现在要拖到下午,她在办公室里也没有工作要处理,便提前下了班,想陪着父母去趟南郊监狱。
电话里跟父母约好,午饭就在外面吃,她直接开车去了新开的一家铜锅涮。
“书婉嫂嫂?”
沈义妍和朋友来尝鲜,没想到在饭店门口遇到了林书婉。
她原本是不屑的,也不想跟林书婉多打交道。可一想到日后她还要在林书婉手下工作,只好违心的上前寒暄着。
“我跟许公馆离了婚,你这样称呼我不合适。”林书婉淡淡的看了一眼沈义妍脸上的假笑。
她的甜甜死于沈义妍之手,这也就代表她和沈义妍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或者盟友。
“那我就叫你书婉姐姐吧。”沈义妍讪讪的笑了笑,不想在朋友面前丢人,便急忙道:“我跟你说件稀罕事,陈颂秋从许公馆搬出去了,连带着许子行都搬出去了。
她们母子俩之前那样作贱你,也算是罪有应得了。”
沈义妍觉得在林书婉面前说陈颂秋的坏话,能让她跟林书婉之间的关系快速破冰。
毕竟女人都是这样,拥有共同敌人的时候,便成为了盟友。
却根本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牛羊才会成群结队,猛兽总是独行。
而林书婉便是猛兽,她不需要沈义妍这样的盟友,所以并未给沈义妍留任何颜面。
“你靠着许公馆才得以在盛城站稳脚跟,看到许公馆妻离子散,你非但不替你姨母忧愁,反而在这里幸灾乐祸。”
林书婉冷笑一声,直言道:“真不知道许夫人若是知道了,会有多伤心。”
陈颂秋会主动搬离许公馆,在她的预料之外。
毕竟陈颂秋的离开,代表着她要把从自己手里抢来的司令夫人的身份,拱手让给师馨儿……
“你……”沈义妍一噎,她好不容易才有了几个盛城朋友。
在她的新朋友面前,林书婉丝毫不留情面,她心里恨极了。
“书婉姐,你跟许公馆离婚也好,还是跟陈颂秋之间的矛盾也好,都跟我没有什么关系。
我知道你怨许公馆,但是也别影响咱们姐妹的情分。”
沈义妍硬着头皮再次示好。
“我不会因为跟许公馆离婚,从而牵连到你。”林书婉肯定道。
“那就好,等我去了军……”沈义妍松了一口气,又继续套近乎。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林书婉打断了:“我跟你之间的仇怨,自然跟许家人没关系。你应该很清楚,你烧死了我的猫,我们的仇怨在这里。”
林书婉的话音刚落,沈义妍身边的两个女生急忙后退了两步,跟沈义妍保持安全距离。
她们都不过是二十来岁的闺中女子,常在家中难免烦闷,都养着猫咪或是小狗做宠物。
所以听到沈义妍烧死了林书婉的猫咪,她们只觉得沈义妍可怕的很。
“林书婉,你是不是故意的?”
沈义妍看着她的新朋友满脸恐惧的看着自己,心里不免后悔她为什么要多嘴跟林书婉打招呼?
她根本不需要讨好林书婉的,只需要等着去军政府办公室上班即可。
等她接触到了安置所的工作,自然有机会立大功,从而成为盛城的名人……
“我故意什么?你才是故意虐烧我的猫咪,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