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命令的背后是总参谋部对作战情况的判断,也是左念微的意思。
吨位在12000吨上下浮动的轻型航空母舰实际上是1种可以快速量产的产品,在条约时代,不应将注意力放在这1类航母上。
另外,本国的航母吨位足够,维持6艘有足够战斗力的舰队航母也是可以做到的,而6艘舰队航母就已经能够满足海军现阶段的作战需要了。
尽管现阶段各国对于航母的发展还不甚明晰,但中国这边毕竟有1个先知,清楚航空母舰这东西很快就会走上战列舰的老路,越来越大,越来越贵重,即便不算舰载机和飞行员,造价也可以轻松超过同吨位的战列舰。
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补充轻型航母,只需要专心建造舰队航母即可。
不过,对于战列舰舰队的需求,海军部也拿出来了对应的设计,在被屡次驳回后,1型165万吨的轻型舰队航空母舰的建造计划得到了批准。
与以战列舰船体外观为主设计的封闭式机库的24甲型航母不同,这艘航母采用了开放式的机库,整体的防护水平依然对标轻巡洋舰标准。
这型航空母舰最终在1926年定型开工,被暂时命名为26乙型航母,设计排水量16500公吨,采用木质全通甲板,双层机库,前后两部升降机,极限载机量60架,常规载机量48架。
动力方面采用了宁海级重巡洋舰同型,极速可达31节,能够完全覆盖主力舰队的需求。
舰上的舰载机以战斗机和侦察机为主,后者1般由鱼雷机兼任,用于提供空中掩护、侦察辅助和轰炸机骚扰。
对于航空母舰的这个定位,海军内部的大部分人还是比较认可的,例如美国人在1930年组织的第11次舰队问题演习便是证明了航母此功能,当然,这对于航母派来说并不算好事,因为第11次和第12次舰队问题演习让国会老爷对航母担任主力舰的想法失望,让美国海军又失去了通过第9次舰队问题演习好不容易得到了大发展机会。
不过,这种事情对于中国来说自然是好事,但美国人的怠慢并不能带来太多的优势,因为这段时间的飞机发展也正处于黎明前的黑暗。
美国在间战期的国防建设可以说是相当糟糕,设计奇怪的早期重巡洋舰、被遗忘了的驱逐舰、糟糕的鱼雷、怠慢的航母以及根本没眼看的6军,但是,凭借着美国强大的工业实力和技术积累,很快便摆脱了这些问题。
因此,国防力量的根本是综合国力,不以战争为直接目标的国家很难在和平时期保持1支超过自身发展的武力,因此在和平时期,正常发展的中美双方的海军力量是平衡的,那么比拼的也就是战时能够转化的产能和技术。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海上的运输能力是决定太平洋地区战争的直接因素。
日本人自古以来便缺乏“打仗时要保护粮道”的战争思想,因此对于反潜护航力量和商船建造及储备都严重缺乏重视。
而中国自然不是这样,自古以来,中国的军事思想总结起来无非是4个词“明令、列阵、扎营、运粮”,对于后勤保障有着非凡的追求。
因此,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护航航母自然也就毫无意外的出现了,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更契合的军民两用舰体以及建造和储备政策的出现。
储备政策简单来说就是给这些类型的商船补助或者减免,毕竟要考虑军用因素,船只的载货量之类的也就会有1定的下降。
这些资助政策1直存在,并在20年代后得到了发展,1925年,国会通过了《海运法》,政府将会专门拨款,每年资助建造10艘高标号轮船,即两种超过荷载超过5000吨、航速超过16节的高速货轮和1种航速超过17节的油轮。
这些轮船将会使用柴油机或蒸汽轮机动力,享有政府的建造补助和税收减免,在战时将被征调为海军辅助舰只。
而建造,那就要用到1种全新概念的造船方式和规范,也就是所谓的“标准化流水线造船规范”。
标准化的流水线制造其实早就被运用于机器制造,按照这种制造工艺制造出来的工业品都具有统1的规格,同样规格的工业品,其0部件可以互换使用,1个工业部门或者1家工厂只生产1件产品,然后将这些产品集中到总厂进行组装,既能降低生产成本,也能提高产量。
这不仅是现代化工业的1项重要标志,而且对于提高工业品的产量以及合格率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但是,这种标准化制造规范以前还从来没有人尝试着使用在船舶制造业上。
不过,没有人尝试使用,并不意味着以前没有人想到过在船舶制造业中推广这种可以提高船舶制造度的新式工艺,
在1战之前,对于海军舰船技术进步比较敏感且充满想象力,又有切实需求的皇家海军就曾尝试着在英国造船业中推行标准化制造规范。
但是问题在于要想推行标准化造船规范就必须先改造英国的造船厂,而各船厂的工艺、设备都并不完全相同,包括船台与滑道的结构与尺寸,这些关系船舶制造的关键工艺和设备在英国无法统1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