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是莫氏集团邀请李佳恒担任莫氏集团首位形象代言人的合约书。
和之前莫氏旗下电子品牌的支线代言不同,这一次,是整个莫氏集团,完全两个咖位,内娱还从来没有艺人有过这样的待遇。
“为什么?莫子聪,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粉丝多,形象不错,演技也可以,有作品有奖项傍身,将来去柏林或戛纳拿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是个商人,签了你这个代言人,算是投资。”
李佳恒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还是想不明白:“既然你有心签我,又何必先把我的名声搞臭?得不偿失啊。”
“你现在失业跌落低谷,代言费当然便宜,我跟你签五年的长约,比市场价低三倍。”
“莫子聪,我不信你只是为了压我的身价,才搞这么一出,你的条件是什么?”
“发条微博,讲一讲你腰伤腿伤的事情。”
李佳恒对此完全是一头雾水,他之前拍武打戏时的确受过伤,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提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