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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很快给出了回答,“没必要这么咄咄逼人,”他温和地说,“我很乐意和伊迪丝出门逛逛。”
宝拉的眉头松开了,她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唇,“抱歉,我刚刚太粗鲁。”
“关心朋友算不上错,”莱姆斯轻快地说,“不过,我也得提醒你,我对伊迪丝的关心不比你们少。”
宝拉也脸红了,不知道是因为愧疚还是生气。但她仍然有礼貌地同莱姆斯道别,然后带上自己的长袍钻进火炉里,抛下一阵绿烟和带着回音的“对角巷!”消失不见了。
伊迪丝从盥洗室转进房间,又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麻瓜的服装:长袖开衫和阔腿裤,都是酒红色,衬着她泛褐色的皮肤很好看。
莱姆斯还是头一回见到她穿这么鲜丽明亮的颜色,不由一时看呆了。
“怎么?”伊迪丝迟疑了,“很奇怪吗?”
“不,不奇怪,”他笨笨地说,“只是我刚刚有一瞬间窒息了。”
在说起窒息的时候,莱姆斯的声音都哑了。他的口才突然之间就没了用武之地,现在面对伊迪丝的,只是一个笨手笨脚、衣衫湿透、半死不活的笨小子。
“麻瓜的服装要比巫师的服装方便得多,你知道。”
伊迪丝也有点不好意思,她走向莱姆斯,在他对面坐下,往自己的盘子里拿了点儿番茄酱煮鹰嘴豆和烤小番茄。
“宝拉已经走了吗?”她一边吃一边问。
“是。”莱姆斯回答,狼狈地低下头来给自己拿了块面包。他不蘸果酱,也不抹黄油,就那么干巴巴地咀嚼着。
伊迪丝也咬了一口面包,不经意地问:“那么,你什么时候回去呢?”
莱姆斯的动作停下来,“今天晚上吧,或许。”他抬眸注视她,褐色的眼底透露出温和主动的信号,黑色的长睫毛卷绕在眼角。
伊迪丝果然很高兴。尽管她掩饰得很好,但比起去打扰工作中的宝拉,或是独自待在公寓,还是莱姆斯留下让她更放松。
他们很快吃完了早饭,去对面公寓归还了洗干净的碗碟——没错,伊迪丝和宝拉也拥有一把奥斯顿公寓的钥匙——然后打算一起出门走走。
莱姆斯通常不会在麻瓜的街道上闲逛,他的身份注定他只能在阴影中行走。但如今正常地走在光明的道路上,他又觉得其实一点不困难。
他们其实没有目的地,只是在街道上瞎转。但走了两条街,他们一度挨得很近,莱姆斯的手都触摸到她的手了。
她没有退缩回去,他也没有。以至于有那么一刻,尽管两人目不转睛地遥望着伦敦塔桥,但他们都感觉到彼此的皮肤似乎裹住了自己的身体,忸怩地沉浸在兴奋的情绪中。
一阵小小的秋风吹来,带着些许寒意。莱姆斯因为巫师服装太显眼,便把长袍落在了公寓里。现在他只穿着衬衫,就显得很单薄。
“你冷吗?”伊迪丝关心地问。
其实不冷,因为莱姆斯的胳膊紧紧挨着她的胳膊,致使他的掌心都出汗了。
但他望了望伊迪丝,摸着鼻子不大自在地说:“挺冷的。”
伊迪丝考虑了一下,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并没有身处一条商业街,附近也没有服装店。于是,她解下自己的围巾,围在了他的脖颈上。
“暂时只有这个了,”她说,“要是实在冷,我们干脆就回公寓。”
奶油色围巾挂在莱姆斯的脖颈周围,他忍不住触手感受那柔软的织物和她残留的体温,又看向她因失去围巾而裸/露在寒风中的锁骨和胸口的一小片皮肤。
“我想,你也需要这条围巾。”他又把解下的围巾缠上她的脖颈。
伊迪丝哭笑不得,“我们能站在这里重复一整天这个动作。”
“直到谁都不冷。”莱姆斯也笑了,但他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这条围巾……挺长的。”他暗示道,耳根发热。
“噢,噢……”伊迪丝意识到了他的潜在意思,也跟着脸颊泛红。
很快,这条长度合格的围巾就同时缠绕在他们两人的脖子上。这使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手臂环在对方的手臂里,十指相扣。
无论是谁都温暖起来了。
之后,他们选择乘船顺流而下,在格林威治喝了两杯暖洋洋的热可可;然后去皇家植物园逛了逛,两人都对难得一见的植物表露出惊讶的神情;最后,他们回到公寓,在街角的中餐馆里解决了午饭。
“下个星期的霍格莫德日,你来霍格莫德行吗?”莱姆斯有些狼狈,“我请你吃午饭。”
伊迪丝感到有点好笑。为什么男孩们老对付钱的主导权那么在意呢?但她什么也没说,轻轻点头答应了。
刨除那些不愉快的事,伊迪丝和莱姆斯之间总是有共同话题的。她能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并在下意识里把这些话接下去,犹如一个人在钟声敲到一半时,只是凭心里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