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丁兆贵猝不及防,被震退数步,嘴角溢出鲜血,眼见亢龙锏轰来,却不见丝毫恐惧,反而收招导气归元。
“嗖!”
一杆长枪刺向萧思衡肋下。
贫杀手夏侯一邦。
这家伙为人极度吝啬,能花一分钱决不会花两文,做了几十年杀手,赚取巨量佣金,却靠蹭饭活着,衣食住行全都蹭丁兆贵,花钱像是在割肉。
能蹭别人的,绝不用自己的。
他的钱用在何处?
难道全都存起来欣赏吗?
当然不是!
夏侯一邦有一桩巨大的花销,那就是在武道方面,让他花三文钱去早点摊吃馄饨,比杀了他还难,让他花一万两买人参灵芝,绝不皱半下眉头。
他穿的是丁兆贵送他的旧衣服,衣服裤子满是补丁,但衣裤里面,是包裹全身的金丝甲,足下是鹿皮快靴,靴底藏着铁板,手中长枪亦是神兵。
他像是最标准的苦修者。
衣食住行全都不挑,随便有件遮羞的破衣服,有口残羹冷炙,有个马棚柴房睡觉,夏侯一邦便心满意足。
所有的钱,全都用于练武资源。
他求的不是奢华享受,是武功,是高深武功带来的名望,他要的是名,是让人记住自己,记住自己的枪。
萧思衡非常符合夏侯一邦的胃口。
杀掉萧思衡,能获得巨量的名誉。
他不在乎会不会被人报复,他只想要巨大的名声,哪怕只有一瞬。
“铛!”
萧思衡挥锏打断夏侯一邦的幻想。
夏侯一邦并不着急,手腕一晃,三道险之又险的枪芒刺向萧思衡。
这是……灵蛇枪!
枪如灵蛇,诡异多变,多是用柔软枪杆施展,比如雪千寻的软藤枪,如夏侯一邦这般用钢铁枪杆的,整个江湖独他一份,非常符合杀手的特征。
——出奇制胜!
杀手追求的从来都不是武道!
他们的职责是用最快速度,把目标送入地狱,堂堂正正完全不适用,他们需要出奇制胜,需要打初见杀。
若非此刻是众人围攻,还有总镖头亲自盯着,出手一招之后,夏侯一邦早就跑路了,怎么可能继续交手?
萧思衡左手三环套月,履霜锏快速划了三个圆弧,收束三道枪芒,右手亢龙锏斜劈,打向冲上来的丁兆贵,唐竹权反手弹指,剑气射向左前方。
“啪!”
一个想捡便宜的杀手被剑气穿心。
“嗖!”
萧思衡凌空飞腿,恰好卡住花如珠落地的身位,花如珠大惊失色,慌忙后退两步,恰好撞上五绝追魂指。
粗大的手指点向太阳穴。
花如珠挥刀还击,以命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