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甘国王猛白?
这家伙不在家里养大象,闲着没事来大理做什么?还有小公主慕沙,这位大姐头可是狠人中的绝代狠人。
练霓裳、邀月之类的,找到自己心爱的男人,直接绑上山成亲,发现男人跑路之后,辣手展开追杀,已经属于疯批行列,慕沙的疯批更胜百倍。
这位疯批至极姑奶奶,为了永远留住心爱的男人,直接用了银珠粉。
银珠粉是什么东西?
这个不需要过多解释,只要听到一个地名就可以,蒲甘国边境有一处山峦叠嶂的山谷,后世称为金三角!
从“控制”的角度而言,银珠粉比生死符恐怖千倍,流毒无穷,被这东西控制住的,还能被称为“人”么?
把人留下有什么意义?
他已经不能被称之为“人”了!
还特么不如邀月来的痛快呢!
同意就留下,不同意就拍死,一掌拍碎脏腑,没有不生不死的折磨。
原剧情中,给尔康开了外挂,表示尔康在紫薇爱的鼓励下重新振作。
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银珠粉直接摧毁精气神,就算是年过百岁、无欲无求、山高海阔、心无外物的大德圣僧、得道真人,恐怕也是承受不住的,这玩意儿没有解药!
好在,这东西并不流行,在蒲甘国是稀罕物,中原几乎没有流通。
嘶!
萧思衡倒吸一口凉气!
金鹏国似乎是南方小国啊!
天庭的信仰也是来自于南方!
温良玉手中那些植株,以及从中炼制福寿膏的办法,莫非来自于此?
猛白不会是来谈生意的吧?
萧思衡眼中闪过几分冷意。
在你们家,怎么折腾都可以!
来我们家,全特么给你突突了!
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人是带不走的,你也不能端走,因为就连你本人,也是走不了的!
骨灰渣子都给你扬海里!
萧思衡心中思绪万千,面上不动声色的说道:“朱学士,劳烦给我找一套大理王子服,我要换身衣服!”
“小王爷,您稍等!”
朱学士立刻让人送来衣服饰品。
萧、虚、段三家向来亲如一家。
虚夜月在大理被尊为郡主。
萧思衡在大理被尊为小王爷。
朱学士得知蒲甘国王至此,酒席宴间多半会发生武士决斗,直接开口请萧思衡帮忙,没有任何的羞愧,便是因为萧思衡属于自家人,不是外人。
过不多时,宫女送来服装。
段正兴带领百官举行欢迎仪式。
蒲甘国百姓性格彪悍至极,还有无坚不破的大象兵,据说还有一种刺激身体潜能的秘术,能让士兵不怕疼痛,不怕受伤,悍不畏死,勇猛冲锋。
国王亲自来访,自是不能怠慢。
段正兴不怕蒲甘国,毕竟他可以让天龙寺高僧玩斩首战术,也能去灵鹫宫请虚若无,去通辽请萧青梧。
三兄弟合力,天下大可去得!
只不过,能不打仗,最好别打。
中原大地争斗几十年,打的血流成河饿殍遍地白骨累累,大理则是靠着地理优势,安定数十年,成为人间少有的和平乐土,谁也不想开启战争。
萧思衡没有参加这些繁琐仪式。
随手找了本游记,耐着性子等待到了傍晚,大理举行盛大的晚宴。
“小王爷,晚宴开始了,如果真的发生争斗,您下手稍轻一点。”
朱学士亲自来请萧思衡。
他知道萧思衡武功高强,能在十招之内击败威名赫赫的百岁老魔,自身却无甚损伤,唯有一点,就是出手实在是太重太狠,场面打的太过惨烈。
这种宴会,别搞得血呲呼啦的!
“放心!不会打死人的!您看我这俊秀的容貌,就知道我是文人,出门在外的时候,我总是充当智囊!”
萧思衡拿了把折扇,打开,学着楚留香的样子,颇有翩翩公子风范。
若是不认识的,还真以为萧思衡是饱读诗书,手无四两力的贵公子。
呃……
其实,读书人原本是很能打的。
君子六艺中有两门是武艺。
只不过如今是南宋时期,读书人从文武兼备,逐步变成身娇体弱。
读书人练武是会被排斥的。
叫什么:粗鄙武夫,有辱斯文!
朱学士暗暗点头。
“他们会不会比文采?”
“粗鄙蛮夷,懂什么诗词?”
“那我就放心了!”
萧思衡把心放到肚子里。
唉!
少了个人前显圣的机会。
同时,也少了露怯的风险!
众所周知,这种大型宴会,如果出现比试文采,定然会有主角用唐诗宋词人前显圣,获得美人儿的青睐。
萧思衡没有这种想法。
第一,对此毫无兴趣;
第二,这个世界高手太多,时空都被扭曲了,背了一首古诗词,转头见到了原作者,那特么该有多尴尬?
第三,比试文采,不是背一两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