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给姑奶奶闪开!”
雪千寻持枪在手,冲锋上前,高高跃起一丈五尺,双手持握枪杆,划过大半个圆弧,向着地面狠劈下去。
经过王进数月指点,雪千寻的枪法大有长进,很多看似威风,实则浪费体力的小毛病,都被王进指出来。
出枪如青龙出海。
收枪似猛虎归山。
每一次突刺,每一次下劈,都会用出全身上下的力量,尤其是双腿,小腿好似两颗心脏,输送灼热气血。
每一次变招,每一个动作,都是在积蓄筋肉力量,起承转合之间,不求做到圆融无瑕,只求气力不散失。
起,跃起,下劈,力劈华山;
承,回弹,借势,横扫千军;
转,旋身,逆挑,地龙翻身;
合,站定,收枪,回马望月。
枪芒如雨点般绽放开来,划过流星般的弧度,燃烧起流星火雨,雪千寻身前的敌人,尽数捂着咽喉倒下。
好快的枪!
好狠的势!
好绝的人!
经过王进的教导,雪千寻不再是绿林好汉的野路子,而是充满行伍间的肃杀之气,越是见血,杀意越强。
杀戮之快,甚至超过众人之和。
距离树林四五百米处,有两个年轻的贵公子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
一个皮肤略有些黝黑,身材也不够高大壮硕,眉眼算得上英俊,但眼睛太过细长,给人一种毒蛇的感觉。
一个面如冠玉,剑眉星目,腰间悬着一把长剑,口中连连赞叹:“这些人真的好厉害,咱们辛苦训练的精兵,在这些人手中,竟好似土鸡瓦狗!如果能得到这些人相助,何愁大业不成!”
嘴上说的好听,句句都是称赞,但看向萧思衡、练霓裳的目光,却蕴含着无法掩盖的嫉妒、怨恨、狠绝。
黝黑男子柔声道:“主公,这些人确实是人才,应该赚他们上山,尤其是那个雪千寻,她擅长倚云枪法,是冲锋陷阵的好手,而且腰细腿长,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可以为主公诞下子嗣。”
俊公子笑道:“士骏,赚人是你家祖传的本事,你有什么建议?”
“主公何必为此忧虑,您英俊潇洒武功高强才高八斗,当今江湖中,您是头一号的俊杰,无人能与您相比。
您只需光明正大的追求,便能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只要娶了雪千寻,整个定军山寨连同萧家牧场都是您的。
属下听人说过,雪千寻最在乎的就是她姐姐,如果咱们找个时间,比如练霓裳怀孕时,让人把萧思衡杀了。
您可以趁虚而入,多加关怀,既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又能掌控练霓裳,借助练霓裳的子嗣,掌控萧家牧场。
至于武当派……
咱们可以通过天鹰教间接掌控。
殷野王有个女儿,您可以找机会和她定下婚约,然后通过殷家,逐步影响到武当派,乃至影响到峨眉派。
还有一点,殷天正曾经是明教的白眉鹰王,如果能收服殷天正,就能以帮助他争夺教主为借口去光明顶。
明教看似四分五裂,实则麾下势力极为庞大,等到主公成为明教教主,振臂一呼,群雄必然会云集响应。
到那时,谁能抵挡公子锋芒!”
俊公子闻言大笑道:“好,等到我成就大业,你就是第一大功臣,能得到士骏相助,真是我平生之幸运。”
士骏冷冷的说道:“我爹当年为朝廷出生入死,兄弟们死伤大半,昏君不仅没有丝毫怜恤,反而赐下毒酒,属下不求功名利禄,只求挖掘皇陵,把赵佶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说到此处,竟有伍子胥的感觉。
就连这位野心勃勃的俊公子,也觉得自己的下属,想成为伍子胥。
只是他没看到,士骏低头擦拭泪水的时候,眼中闪过的贪婪野心。
俊公子似乎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伍子胥的下场,是被夫差兔死狗烹。
这么说有些不太准确。
俊公子不是忘记伍子胥的典故,而是他对这些典故一知半解,他对汉家文化极为厌恶,但为了成就大业,不得不捏着鼻子读书识字,勉强能把四书五经给背下来,也能做三五首歪诗。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还对萧思衡有莫名的敌意,因为他的姓氏是
——慕容!
他叫慕容登云,慕容博的孙子。
当年慕容复屡遭失败,最终变得疯疯癫癫,众人都以为慕容家绝后,却不知慕容博早就留下后手,他曾与方腊有过诸多合作,发生过联姻关系,与方腊的小姨子,生下来一个小儿子。
慕容复疯癫后,慕容博自知慕容复再无希望,便去找到被慕容复伤透心的公冶乾、邓百川、风波恶,让他们去辅佐新主子,随后回到少林潜修。
慕容博的儿子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爱好就是做生意,赚了很多钱。
此人逝去后,慕容登云成为慕容家的家主,他对复兴燕国没兴趣,甚至觉得先祖脑子有病,都是大傻瓜,但亲眼见过靖康之耻,经受颠沛流离,对于权势地位,有发自骨髓的贪婪。
慕容登云觉得,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之时,正是他成就霸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