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早上,沈昭一家打算去赶集。
沈昭让沈立去叫好大儿过来,带他去县里搓一顿。
或者,跟她爸妈去赶集,体验一下赶集的氛围。
她现在已经接受了陆之羡要常住的事实,破罐子破摔了。
反正债多不愁,沈昭摊手躺平~
陆之羡到了。
就上车出发!
陆之羡看着眼前这辆敞篷的三轮车,愣了愣。
“怎么样?拉风吧?”
沈昭拍了拍他的肩膀,幽幽道:“我们家的红色法拉利~”
听到她的话,陆之羡噎了噎,扭头不可思议的看着沈昭。
半晌,陆之羡朝她竖起大拇指。
“厉害!”
“走吧,带你体验一下这款限定法拉利。”
沈中顺启动了“法拉利”,开出院子。
方文秀锁了门,她坐在前面,后面放了三个小竹椅。
沈立率先上去,沈昭抓着三轮车边沿,一脚蹬上去。
陆之羡仗着身高优势,不用抓着旁边栏杆,大长腿一迈就上去了。
“都坐好了没?”
沈中顺扭过头看他们,脸上架着一副黑色的墨镜,配上他这张脸,这副身板,很有黑社会老大的气势。
沈昭回他,“好喽~”
沈中顺握着把手,扭了扭,红色法拉利顿时驰骋在乡路上。
路上碰到同样去赶集的人,大伙儿不是在三轮车上,就是在电动车上。
“乖乖,你们也去赶集噻?”
春凤开着一辆蓝色“法拉利”,载着她男人,后车上还搭了几位嬢嬢。
“是嘞,嬢嬢,我们去耍下。”
沈昭脸上洋溢着甜甜的笑,眼睛里写满了欣赏和钦佩,春凤嬢嬢开着三轮车太帅了!!
“嬢嬢,我给你录个视频,你发音符,太帅啦!”
沈昭说着,就举起手机来,录视频。
“乖乖,真的噻!把嬢嬢拍得好看点!”
春凤一听,立马调整了下姿势,她头上绑着一块花团锦簇的头巾,鼻梁上架了一副白框墨镜,整个人散发着大女主的气息。
自信飞扬,霸气外露。
沈昭给春凤嬢嬢录了一段,不断夸道:“嬢嬢太有魅力了!好有霸气的嘞!肯定迷倒一群小迷妹!”
虽然带着墨镜看不到她的眼睛,但透过飞扬的眉毛,可以看出春凤被夸得眉飞色舞,一口一个乖乖。
“小乖,就凭你这番话,等会到了集市,小乖想吃啥,嬢嬢买单!”
“好嘛,我等下就跟着嬢嬢~”
沈昭笑起来,开玩笑道。
陆之羡曲着大长腿,竹椅太矮了,坐着腿不太好放。
双手搭在膝盖上,冷眼旁观,他后妈把后面那辆三轮车上的人哄得开心。
她好像不管到哪,都能轻而易举的把人逗笑,她身上就有这种魔力。
陆之羡望着周边金黄色的稻田,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也还不错,热热闹闹的。
从村里驶出来,拐上山路,路越来越崎岖,山路十八弯。
陆之羡这次倒没有晕车想呕,敞篷的“法拉利”果然比四驱的SUV还胜一筹。
除了比较颠簸,其他的还好。
到了镇上,沈昭没去逛集市,带着两个小跟班去了县城。
去了上次那家米粉店恰早饭,沈昭点了和上次一样的招牌米粉,加了一份牛肉,她要的是中辣。
沈立和她一样,只不过要的是特辣。
陆之羡还看着墙上的菜单,最后也选了一份招牌米粉。
沈昭:“老板,三份招牌米粉,一份特辣,一份中辣,一份丢丢辣,都加牛肉。”
顿时,陆之羡睨她。
“我也中辣!”
谁要丢丢辣?
他才不会那么没出息!
沈昭和他生活过一段时间,自然清楚他的口味,能吃一点辣,但不多。
于是劝道:“很辣的,你会受不了的。”
陆之羡坚持,反正他不要丢丢辣。
“好叭,老板,他的那份微辣。”
沈昭让步道。
嚯!
原来丢丢辣是最垫底的?
少年抿了抿唇,少看不起人!
三碗红彤彤的米粉端上来,一碗红的彻底,几乎粉面上都是红油,陆之羡那碗微辣的,上面也浮着一层薄薄的红油,撒了葱花。
沈昭和沈立的还放了香菜,姐弟俩搅动了一下,就低头嗦粉。
陆之羡吃的第一口,感觉也不是很辣,心里哼了一声。
又吃了几口,舌头和嘴唇就开始麻起来,他忍着又嗦了一口粉。
“嘶——”
又辣又烫,米粉是热的,口腔已经被辛辣刺得承受不了一点,顿时感觉更辣了。
沈昭抬头瞅他,“活该!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虽然幸灾乐祸,沈昭还是善良的起身,买了一杯豆浆给他止辣。
“现在,知道厉害了吧?叫你逞强!”
他们这里的人都能吃辣,从小就吃辣长大的,可能基因里就流传着吃辣的基因,这点辣度对他们来说小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