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荒地野地,这类地方私有性质不强,在私有性质不强的地方种的东西,守不住。
寻常乡间,路边要是谁种几棵树,种不成的,路过的人回手欠把树折了,会手欠把树晃死,会放任羊把树啃死。这不是偶然行为,而是必然存在的普遍行为。
那些把树折了,把树晃死的人,他们固然是手欠,固然是看不得别人好,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一是树的私有性质不够这个天然因素,二是,组织因素。
寻常乡间,种树的人种的树,跟旁人无关,还碍着旁人的眼了,所以会被人折了。
可而今之巨鹿,集体化已初步推行的。集体化的组织方式意味着,意味着村里所有的东西,属于村里每一个所有,村里在路边种的每一棵树,都跟村里每个人有关。
这就是为何全天下都难以大规模推行种树而独巨鹿能推行的原因。
让每个村落所有空闲的地方种上树,让每一条光秃秃的道路两旁都种上树,这个看似简单的事情,除巨鹿,天下他处没任何做到的可能。
在树苗渐渐长起,大量树苗下发各处之后,没过几天,神奇的发生了一件因树苗而产生的冲突。
冲突原因是这样的,有两个相邻的村子,两个村子挨的近,中间有一条小路相连,树苗发下来,甲村沿着路种树,乙村也沿着路种。树种下了,结果隔了一夜,甲村的人发现自己村种的树不见了,然后怀疑是乙村偷了。
结果就是乙村偷的,乙村把甲村的树挖走种到自己村去了,双方冲突就此发生,闹得不可开交。
很不可思议,就几棵还没人高的小树苗就引起冲突了。
从不好的角度想,乡间的秩序仍有不足,从好的方面想,两个屯点,一个偷树苗,一个珍视自己的树苗,树苗丢了第一时间发现且很下功夫的去找,从这里足以说明,树苗被屯丁们所看重,并被一村屯丁所在意。
当,整个村落的屯丁都留意着自己的树时,植树大业就必然将成功了,巨鹿当真能达到李孟羲预期,当真能在所有光秃秃的道路两侧种满遮阴的大树。
这便是为什么说能不能大规模推行种树计划,跟组织度有巨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