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出城与决心(1 / 1)

天明欲要突围逃跑,沈星乔见状隐痛上前,拼尽全力将其留下,幸而平皓眼尖手快,下令让衙役压阵而上。

众人配合着沈星乔的攻势,少顷,天明终是被众人合围生擒,陈班头带头欢呼庆祝。

平皓赏了陈班头额头一个凿栗,又连瞪他好几眼,才开口嘱咐他小心将天明押解回县衙。

陈班头捂住额头,将嘴拉得老长,然后“哦”了一声,押着天明离开。

彼时天光大亮,东边白云被朝阳映照成又红又紫的朝霞,中天碧空如洗,煞是好看。

众人陆续往县衙方向而去,沈星乔揉着左手跟在后面,那人功夫内力霸道,出掌恶毒,震得她生疼,看着不似中原的功夫。

正思考间,平皓忽然从她身后窜了出来,听他开口关心道,“沈郎君,方才看你生生接下那贼子的一掌,有没有受伤,我给你请个郎中相看一番?”语气满是对晚辈的疼惜。

她微笑摇头道,“并无大碍,多谢平知县关心。”这自然不是假话,虽然那贼子内力霸道,但幸而未曾伤及筋骨肺腑。

又提醒道,“平知县,此人武功在我之上,问供时小心一些。”

“欸,好,多谢沈千总关心了。”话落,咧起嘴巴一笑。

一刻钟后,众人陆续回到了县衙,沈星乔在县衙稍作休息,便提出告辞。

平皓盛情挽留,“沈千总,不要急着先回去嘛,咱们到熙然居去,一为庆功,二是致谢,若非沈千总鼎力相助,夜间也不会如此顺遂。”

他深知,此次能如此顺利将那贼人捉下,还得归功于眼前这位少年郎君,毕竟那贼子武功高强,若不是她竭力将那人拖住,他也不能全须全尾将人拿下。

只见她摆摆手拒绝,“不了,昨日夜宿县城,恐家人担忧,还是早些回去为好。”

“既如此,那下官也不好勉强相留,若日后需要下官的地方,沈千总尽管说,在下尽力而为。”言罢拱手一礼。

沈星乔拱手回礼,牵过陈班头手上的缰绳,“告辞,请留步,勿送。”

话落,翻身上马欲往北城门而去。路过恢复以往热闹的市集时她下了马,在街道上闲逛起来。

日前平皓布告百姓,失踪案结案了,街道上的小贩走卒比之前段时间的冷清,热闹太多。

看着百姓脸上呈现的不是紧张、忧惧,而是随和、愉悦,她莫名由衷高兴。

与平皓认识不过两日,但多少也算清楚他的为人,武恒被治理得很好,只是有如此能官、贤官竟只是个小小知县,实为可惜。

她牵着马经过一个珠宝摊子时,听见贩主在吆喝,“珍珠翡翠耳环,金银珠钗,郎君要不要看?”

她正想婉拒,一听贩主说,“郎君先看看嘛,有合适的送给心仪的姑娘,又或者是送给家中小妹也并无不可……”

心仪的姑娘?她没有。

家中小妹?那给清月挑一个吧,她应当会喜欢……

想罢她果然留了下来。

贩主见状,眉眼可见的三分高兴又是染上了七分,“郎君请看看,这兰花珠钗、珍珠耳饰,还有手镯、玉饰……”

贩主倾情推荐,沈星乔难却盛情,她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珠宝玉饰。

指着摊子上的珍珠梅花银簪和他说,“这个簪子给我包起来吧。”

“欸诶好!郎君眼光真真好,这珍珠梅花银簪可是最新款式,好簪配美人,郎君心仪的姑娘定会欢喜!”

闻言,沈星乔小麦色的俊脸一热,咳了两声解释道,“是送给家妹的,多少银钱?”

“噢噢!原来是送给令妹的,是在下胡说八道,实在抱歉,这根簪子二两银子!”

她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贩主拿来一称,不多不少,正好二两,“正好二两,郎君请收好!”

她点头接过贩主手上的木盒子放进怀里,道谢后牵着马出了城门,翻身上马往小丰村而去。

小丰村,金淑芬家中。

周清月安静地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抱着《黄帝内经》在背诵。

师父诸葛济见状心中疼惜,“清月,你受了惊,何不多休息两日,不用如此逼迫自己。”

周清月闻言抬头看着她,微笑摇头道,“师父,我没事的,多休息两日,我怕惯了懒惰,就生出懒筋来。”

其实,最主要还是因为沈星乔,她从北阳归家那晚,她和她之间发生的争执,依旧不时会浮现在她眼前。

她十分清楚也十分明白,投军当兵去保护她并不实际,毕竟到后面谁保护谁还说不定,更可能成为她的拖累。

可是,她只身上战场,她心中无时无刻不挂怀她的安危,见证过周家村被屠的惨案,她深知战场的凶险和北狄人的残暴。

可她也不甘于只做个一无所能的娇花,现下跟着师父学医,或许这是老天爷的安排,既然做不到在战场上保护她,那她做她的后盾好了。

因此,这些天她深思熟虑过后,下了一个决定——成为一名大夫,一名属于沈星乔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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