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善的,还不想起冲突——或者说以我的身份,只要我不乱发脾气,基本上不会有人为难我。“我不能待这吗?”
但是今天这个家伙很显然没有什么好心情。
他蓝眼睛看看上去就像是结冰了的湖面。
“你不能。”
他说。
“我先来的,所以你最好离开。”
这有点惹毛我了。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我去不得的地方?
……不,冷静,我还是有很多不能去的地方的。
但是为什么这话让他说出来就让我感到一阵一阵的烦躁。
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会眼前这个人,我一向不会以外貌判断一个人的内心,虽然我倾向于更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这个人的长相确实符合我的审美。
但是他的蓝眼睛看上去怎么那么讨人厌?
我皱起眉头,想找句什么话呛回去。】
……
……瞎说!!
提米的蓝眼睛谁会不喜欢!!
康气鼓鼓地把手机放下,抱着枕头在床上打了个滚。
然后他想了一会又拿起手机来,在评论框里洋洋洒洒地打上长篇大论。
在点下发送键的时候有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看完这篇小说,至少他应该在看完之后再评价。
……
【我该想到的。
我早该想到的。
那个讨人厌的蓝眼睛是他爹见鬼的提摩西·德雷克-韦恩。
而一个韦恩,很显然,父亲认为是够资格的婚约对象。
当父亲一只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另一手向前,向我介绍这个蓝眼睛的大名的时候,我差点把桌子掀了砸他那张漂亮脸上。
说实话,我们刚才就差点在阳台上打了一架。
以防任何人想要控诉我欺负人,是他先动的手。
长得清清秀秀,谁知道他动起手来一点也不含糊的?
而我还真就不能跟他打,以我的能力,那完全就是欺负人。
所以我没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