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乐噗呲一下乐了,“艹,这也太真实了,马一个刚才在台上跟犯病一样,把人家小姑娘都吓蒙圈了,哪有他们招人喜欢。”
孟时对而飞说:“《我的身旁是一扇亮了又暗的窗写的真挺不错。”
焦从说:“但是致敬《两天有点过分了。”
一直没说话,低头摆弄古筝的老五,突然说:“你特么别把自己的标志加在别人身上,一首歌写出来,有人喜欢,就是好歌,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不停地听,就够了,你喜欢的音乐,就是最好的音乐。”
这不像一个四十多岁,肤色黝黑,身材魁梧,几天没刮的光头,鬓角处支棱着斑白“毛刺”,如同悍匪一般的摇滚人,能说出来的温柔话语。
但老五就是这样一个人。
老五除了喜欢让人给他拼夕夕砍一刀,再没别的毛病。
孟时使劲的拍了拍老五的胳膊,对而飞说,“没错,你喜欢的,就是最好的,不要在意所谓的圈内人的评价。”
而飞使劲的点着头。
马一个慢慢的说:“秦川现在就焦从不像个人,就像马卡刚才唱的,他是在屋檐下躲避阳光反射,做着美梦的黄狗……”
孟时说:“焦从是我哥。”
马一个沉默。
焦从冷笑:“马个,你应该庆幸自己有神经病,不然你跟早上那小子一个下场。”
焦从一再挑衅,马一个身边的人坐不住了。
孟时熄灭烟,说:“给我个面子。”
有些紧张的气氛,沉寂了下来。
外面传来一阵小提琴的声音。
麦子很倔强地顶着数千观众对“蓝莲花”的召唤,选择演唱自己的歌。
而且是不适合现场演出的歌。
小提琴带来的欧洲古典风格,或者说电影配乐风格混入了浑浊的鼓声中,它几乎就要过量,但在过度煽情之前,恰到好处地停止了。
麦子犹如一只精灵,开始吟唱凡人听不懂的歌谣。
很迷幻,但观众不喜欢。
因为舌剑热起来的厂子,逐渐转冷。
孟时环视四周,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楼上喊:“梁经理,有能打谱的本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