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频率轨位。
所以,首先就得向国际电信联盟,申请太空轨道频率资源。
这些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所以按照国际电信联盟的规则,频率资源要“先到先得”、“逾期作废”。
有效期,就是以申请日期开始算起,7年内有效。
所以在这一点上,GPS和格洛纳斯可谓是占尽了先机,早就占据了黄金的L频段,国内和欧盟的伽利略,只能选择次优级的频率。
2000年,中欧双方先后向国际电信联盟提出申请,前者申请日期是4月17日,后者则是6月5日。
双方在ITU框架下,拓展了1164Mhz-1215Mhz、1260Mhz-1300Mhz的导航卫星频段。
而且,在前一个频段上,双方申请的频率,是存在高度重合的。
这就意味着,两家需要比拼速度,也就是谁抢先把卫星送入轨道,并开通频率,那谁就是胜利者。
至于失败方,则必须重新调整原有设备中的频率标定点设计、晶体部件等,去适配更换后的频率,算不上前功尽弃,但其实和从头再来,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于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竞赛,就此在中欧双方之间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