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舞台上演出的一直是个抱着吉他的妹子,很年轻。
酒吧里面的这些不出名歌手百分之七十都是这样的年轻人,陈星很理解这些人,对于很多歌手来说,酒吧是他们最简单能找到的一种,拥有听众的工作。
华夏不少出名的歌手曾经都是从酒吧走出来的。
陈星带着醉意上台,唱歌的妹子心里一咯噔。
闹事?
喜欢他们这种酒吧的人一般也不会闹事,但要是真喝醉了那谁能保证啊?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这种喝醉了,嫌弃歌手唱的难听就把歌手打一顿的,反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第一反应是有人闹事,而不是怀疑陈星要对自己图谋不轨,那是因为她对自己的相貌还是有点逼数的。
这个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要真把自己非礼了,那她一定不会报警!
还有这种好事?
先控制住气息把歌唱完,歌手朝着走上舞台的帅哥问道:“您有事儿吗?”
“唱得不错,我能唱一首吗?”
这句话一出,下面的观众立刻兴奋起来。
这是要干啥?要表白?
居然还有热闹可以看?
“让他唱!让他唱!”
“啊!!看帅哥!看啊,有帅哥!”
“有点眼熟?”
“呜呼!”
酒吧里面氛围立刻热烈了起来,不少人站起来看陈星是哪一桌的人。
陈星坐在还有些温热的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克风,说道:“抱歉打扰大家的时间,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怂恿我上来唱首歌,我也好久没在舞台上唱歌了,献丑一曲,唱的一般请大家不要见怪。”
喝醉了的人啥也不知道吗?
并不是,陈星觉得自己思维还是蛮清醒的,只是有点躁动,兴奋,这种兴奋可以促使人们去做很多平常不敢去做的事情。
如果不是那种真喝多了,喝得烂醉如泥的那种。
只要人还能走动,那么这种状态下做出来的事情一定是这个人想了很久,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敢下手去做的事情。
陈星也是。
他之前得到一个名字叫做好嗓子的技能,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唱歌他觉得很好听,比以前麦霸时期要强个好几倍。但得到这个技能后还没有在观众面前用过呢。
酒吧里面大家都盯着舞台上的这位帅哥。
歌手妹子也在上面站着,她在这里和陈星一起找伴奏。
陈星在找,她在这里等,没事干就近距离的看一看这个帅哥的脸。
因为喝了点酒有些红,不过皮肤真好的,以前只在电视广告里面看过这种‘嫩的能掐出水’的皮肤,没想到现实里面还真有?而且看起来还不是化妆弄上去。
吸溜!
多看几眼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好了,就这个。”陈星说。
“我看看……英文歌啊?这首很难的,帅哥你行不行啊?”
陈星白了她一眼。
好好说话,别夹!
“好吧好吧我不问了,你先等我们一分钟,之后你需要开音乐的时候对那边的老师示意一下就行。”
陈星看了过去,她说的是一个四十岁的帽子哥。
一分多钟的准备时间。
陈星看着这群客人,客人看着他,陈星看着客人,客人看着他。
好吧,说点什么。
陈星清了清嗓子,说道:
“不好意思,今天喝得有点多,刚才不知道怎么就上来了。我叫陈星,刚从一个特别冷清的地方回来,本来想去热闹点的酒吧感受一下大都市热闹的气氛,被朋友们带到了这里,说真的酒很不错,但之前的气氛都稍微沉闷了一点。
而且我看这里好多都是外地来的游客是吧?如果你们和我一样想找迪厅找到了这里,不要紧,蓉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一首wake,朋友们,别喝醉了,站起来嗨几分钟。”
陈星对帽子哥点了下头,然后酒吧的氛围灯一下就变了。
清吧是清吧,但也不是不能嗨起来的。
蓝莲花的老板这时候也和朋友在酒吧里面聚会,他们这家酒吧其实也刚开没多久,为的就是一个朋友聚会方便,有一个自己的地方。
灯是他切的。
他刚才看到陈星上台就觉得眼熟,仔细一看这不陈星吗?
虽然没关注过,但陈星的视频他每一期都能刷到,而且对陈星以前在西安和一个乐队在夜市唱歌的视频印象深刻,知道陈星是有点东西的,至少不会唱得太难听,所以把灯光弄成了土嗨的灯球。
伴奏的声音很大。
陈星一边抖腿一边唱:“at break o day,in hope we rise……”
这首歌大部分年轻人都应该听过。
甚至很多人都幻想过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唱这首歌,觉得这一定就是人生巅峰。
陈星以前也这样想过,现在不就来实现了吗?
王俊才觉得肯定有什么问题。
陈星不是一个摄影师吗?
不是一个作家吗?
怎么唱歌这么厉害,一首这么嗨的英文歌说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