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程星晚要去上学,墨君羿当即便决定也要去。
他们都去学校了,景昭在家就没伴玩了。
于是便也闹着一起去了。
刚好今日是周一,一大早,程星晚便被一大群男孩子簇拥着去了学校。
连程老头想要送她去,都被孩子们拒绝了。
“哎呀,爷爷,用不着您去,有我们在,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妹妹。”
程锦武拍着胸脯,神气十足的说道。
“就是,囡囡有一百多个哥哥在学校呢,谁敢惹咱们妹妹,哥哥们一人一拳就能把他给揍扁了。”
大林比锦文锦武大三岁,块头也是一群孩子中最大的。
十二岁的孩子,就差不多有程老头肩膀高了。
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憨头憨脑的,跟他老子爹完全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诶,大林,你们可不兴仗着人多,在学校欺负同窗啊,让我知道了,我可告诉你爷,让他治你!”
看着鹤立鸡群的大林,以及气势汹汹的一百多个程家村的孩子们,程老头不再担心自家孙女在学校会受欺负,反倒开始为学校里的其它孩子担心起来。
“哎呦,三爷爷,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
大林闻言,气得跳脚,就因为他块头大,老是被人误会有暴力倾向,实际上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好吗。
程老头捋着胡子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笃定的点了点头:“嗯,像!”
“哈哈哈哈.........”
小伙伴闻言,抱着肚子,笑得东倒西歪。
大林原地暴走,有时候真的很想撸起袖子大逆不道一次。
到了学校,孩子们都各自散去,回到了自己的教室。
锦文锦武,锦皓三兄弟,则带着三人去招生夫子处报到。
哦,应该说是四个人。
秀娟作为程星晚的贴身丫鬟,自然也跟着一起来了。
起初她得知自己也可以跟着去学校上课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这世上竟真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李氏原本让彩衣(锦衣改名彩衣,锦字犯了主子忌讳)也去学校的,但彩衣说什么都不愿意,说自己能跟在三夫人身边就已经很满足了,不敢再妄求别的。
李氏见她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怕吓着她,便随她去了。
其实她身边有程八跟着,暂时不缺丫鬟了,反倒是更缺能写能算的助手。
若彩衣能去学校学个一年半载再回来跟着她,用起来定然更加的得心应手。
对于彩衣自己来说,也多了几分安身立命的本事。
会识字算数,以后嫁人也能有更好的选择。
只是她现在似乎还理解不了她的苦心。
罢了,就让她跟在身边,自己有空时便慢慢教他识字算数吧。
或者等她哪天自己想通了,再去学校也不迟。
夫子当场对几人进行了考核,好摸清楚他们的底子,好给他们安排班级。
只有秀娟能勉强写自己的名字。
其余三人面对夫子的提问,直接对答如流,连稍加思索都没有。
越问,夫子的眼睛越亮。
三人都达到了进入天子班的资格,但天子班的孩子目标是科考。
程星晚是女孩子,天子班虽不适合她,但夫子却愿意为她开这个先例。
不只是因为夫子爱才,更希望通过她来激励其它学子奋发向上。
秀娟满眼崇拜的看着自己的主子,在听到夫子让她去宇字基础班,让小主子去天字班时,她顿时不愿意了。
“不行,我要和小姐在一起,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主要任务是照顾小姐,小姐在哪我便在哪。”
听到她这番话,夫子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
“胡闹,哪有带着丫鬟上学的,你你你......到底是来上学还是来享受的。
进了学校,首先要学会的是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不是老夫针对你,此乃校规,不许带丫鬟小厮上学。”
夫子捻着两条鲇鱼胡须,态度坚决的看着几人。
“呃......,夫子误会了,学生不是让秀娟来照顾我的,而是让她来学校学习知识的。”
程星晚一板一眼的同夫子鞠了一躬,口齿清楚的将自己带秀娟来学校的目的解释清楚了。
夫子本就很喜欢她,看见她这一本正经的小模样,那颗坚硬如铁的心瞬间便像一颗般软的一塌糊涂。
令他没想到是,程家人竟宽厚到能送买来的下人进学校读书。
扪心自问,他未必有这么大的格局。
“秀娟,我是让你来读书识字,明理学艺的,不是让你来学校照顾我的。
我有哥哥们照顾,你只管好好学习,只有学好了,才能留在我身边,更好的照顾我。
你听话,跟夫子去宇子班,只要你好好学习,我相信以你的聪明,很快便能来天字班的。”
程星晚同夫子解释完,又转头去劝固执的秀娟。
原本态度坚决,一定要跟着程星晚的秀娟闻言,神色松动了一点:“小姐,秀娟是不是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