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笙住在兴云庄,李寻欢住在隔壁的李园。
但一到了晚上(),月笙就会进入李寻欢的房间里与他厮缠。
李寻欢从小便是这李园的少爷?(),养尊处优、学富五车,曾金榜题名得中探花,要不然也不会有小李探花这一称号,只是他厌倦官场的尔虞我诈、贪官横行,这才辞官入了江湖。
而他这人真是得天独厚,在江湖上也能闯出一番名声,小李飞刀,飞刀绝技,例无虚发。
他在江湖上人人尊敬,即便离开中原十年去关外,这江湖上也仍旧有他的传说。
他这人是风雅的、也是温柔的,琴棋书画可谓无一不通。
更何况他长相俊美,风姿脱俗,不怪乎小李飞刀出现在江湖上,引得众多女子倾慕。
但现在,李寻欢是属于龙月笙的。
他未曾想自己竟这么快就沉溺其中。
龙月笙是一个完美的人。
他的长相无可挑剔,武功独步天下。
他本以为他的性格是霸道的。
可相处下来,龙月笙却细心又善解人意。
偶尔他会恶作剧、逗弄他,却更显得可爱有趣。
一个男人,令李寻欢认为可爱且有趣……那是不是说明这个男人在李寻欢的心中已然不同了?
李寻欢这个人温柔,在床上便也是温柔的。
除了第一晚,他被月笙刺激的放肆许多,再加上那样的、不是做房中事的正经地方,所以那一夜极近疯狂。
之后,李寻欢和月笙都是在房间里,红烛/暖被,翻云覆雨,白蜡滴尽,再也流不出什么。
李园除了他们两人以外再无旁人,下人在远离院落的别处,因此他们闹出的动静再大都不会有人听见、知晓。
月笙有时候喜欢极了李寻欢的温柔,这又是一番滋味。
有时却会怀念小李飞刀的疯狂,毕竟连那池水都激荡不已。
所以他会坏心眼的在关键时刻凑在李寻欢的耳边轻喊哥哥,好一哥。
每每这时,李寻欢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飞刀简直要杀人于无形。
他的飞刀可快可慢,可柔和可锋利,更可极尽缠磨。
月笙在逞一时口舌之快后,心里不由得后悔,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也低估了小李飞刀的厉害程度。
因此在他想要求饶后,李寻欢却以嘴封缄,吞掉他的口舌,吮吸他的甜蜜……
直至天亮,月笙才疲惫的睡去。
他们着实在李园中度过了一段欢快的时光。
直到龙啸云发觉他的弟弟似乎每天都要去李园一趟,阿笙什么时候和李寻欢的关系这么好了?
不行,作为一个深度弟控,龙啸云不禁产生了浓浓的危机感。
不过他能够发现月笙白天经常去李园,还一待就是老半天的时间,多半是靠龙小云提醒。
毕竟有妻有子,幸福美满,龙啸云很少会
() 关注旁的事情。
但到底是最亲爱的弟弟,白天见面次数一减少,龙啸云本身也觉得奇怪。
于是,他抽空去了李园一趟。
恰巧,月笙和李寻欢正待在房间里。
龙啸云的人未到,声先行。
“阿笙,寻欢,你们可叫我好找。”龙啸云直接推门进去。
屋内,月笙和李寻欢皆立于桌后,抬起头看他。
月笙道:“哥,你怎么来了?”
龙啸云:“当然是来看看寻欢,他一个人在李园,万一下仆照顾不周,吃不好也穿不好怎么办。”
他自然不会说是因为弟弟老往李园这边跑,他心中吃味。
明明他才是阿笙的亲哥哥,怎么阿笙不去找他,反而经常来找李寻欢?
“寻欢,你若缺什么一定要和大哥说。”
李寻欢点点头:“谢谢大哥。”
“你我还需客气什么。”龙啸云笑道。
倏地,他的目光落在月笙胸前的衣襟上,道:“阿笙,你的衣服怎么脏了?”
那里沾染了一些墨水,因为穿着白色衣服,便显得格外醒目。
月笙低头瞅了眼:“方才我和李一哥在屋里作画,可能是不小心沾上的吧。”
画画怎么会沾在衣领上?龙啸云虽然纳闷,但还是点头笑道:“是寻欢的画作吗?他一向擅长此道,我来看看……”
“大哥,方才墨打翻在了画作上,怕是看不了。”李寻欢道。
“哦,那就算了。”
龙啸云往桌前瞄了一眼,确实,墨被打翻,桌上画纸都被染黑。
“寻欢,今晚来兴云庄吃饭吧。”龙啸云邀请道。
他本来防备着李寻欢和诗音经常见面,但这么久,诗音对李寻欢都未曾表现出特殊的感情。
她一如既往的对待自己和小云,龙啸云便放心很多,不过就是一顿饭而已,请他来便也没什么。
待李寻欢道好后,龙啸云就先走了。
等龙啸云的身影彻底不见,月笙摸了摸衣服说:“我得沐浴一下,再换身衣服。”
他的后背也沾染了墨迹,刚才他哥突然到来,幸好他和李寻欢两人的耳力都很不错。
也幸好,事情未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