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很喜欢你。”李珉宇看着她,女孩还是那么瘦瘦小小。 “嗯,我也很喜欢崇叔。”慕璃点头。 “有时间就多来我家坐吧,我爹他很喜欢女孩儿,一直遗憾没有个女儿。”李珉宇看着她,小姑娘矮矮的个子,比前几个月似乎长高了不少,黄瘦的脸蛋虽然还是巴掌的大小,但比以前皮包骨的瘦,已经耐看了许多,“若你是我爹的女儿,我爹肯定会把你捧在手心上宠着。” 这是实话,父子俩聊天的时候经常能聊到她,个子这么矮,瘦得跟个竹竿似的却为了养家满山的爬,人又孝顺,又乖巧,又善良,若她是李崇女儿,别说下地摸鱼了,便是洗碗都不舍得。 当然,若是慕璃知道他们父子俩在家闲得无聊时把她这样形容,心里大概不美丽,她有那么惨不忍睹吗? “呵呵,是吗?那没能当上崇叔的女儿,那还真可惜。”慕璃笑道。 不过说来也奇怪,李珉宇是李崇的儿子,怎么没遗传半点他爹的力量型酷男。 李崇高大威猛,满身肌肉,那流线般的胸脯,肌肉结实成一块一块的腹肌,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猛男的潇洒帅气感,身形如钢铁,气势盖如山。 但李珉宇却不同,虽然也是好看,但却是一种贵气的美少年类型,剑眉星目,漆如暗夜的黑眸,带着一种异样的平静,仿佛什么都不入他眼,这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歧视,而是一种见惯了大风大雨之后所拥有的宁静平和。 白皙的皮肤在乡下这种不是黝黑就是枯黄的人群中特别凸显,朱唇皓齿,五官比女孩子还漂亮,眉宇间隐藏的贵气,便是想让慕璃忽视都难。 这样的少年,穿着兽医带着草帽都比那些有钱公子还公子。 他们这对父子是外乡人,十年前来到大坪村的,慕璃知道这两父子的身份很不寻常。 不过这跟她没什么关系,不管他们是一直在大坪村里住下去,还是以后会搬走,都跟她无多大关系,自然,若是他们需要她帮忙的,那她一定会帮。 当然,在他们眼中,她这样一个小姑娘也没什么本事。 李珉宇没送她多远,虽然她个子还很小,但十一岁的女孩子若是被村人看到她跟男孩走在一起,大坪村的某某寡妇勾搭某某地痞的话题就转移到她身上了,孙氏的唾沫星子也能淹死她。 第二天,李珉宇拉着推车到她家的时候,慕爹孙氏都去田里了,家里只有他们四个兄妹在。 三家邻居的大伯大婶都过来瞧了,问了慕璃这车多少钱,以后能不能也借借,慕璃都一一含糊过去,价格他们自己猜去,借车是不行的,这些人哪有多东西要运,无非就是想拉一点东西去亲戚家炫耀。 当然,不借慕璃也是说得很委婉,没把人得罪,还请了他们喝了被红糖水。 这红糖水可是个宝贝,只有贵重客人主人家才会拿出红糖水招待。 因此,这些人喝了红糖水后,夸了慕璃一句,也都心满意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