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和米饭是当地的主食,不过大家更偏向吃面食,所以饭店一直供应馒头。
白面加棒子面的大馒头,空口吃就甘甜得很。
看着姐姐一脸嫌弃地干啃馒头,林铮眼珠子瞪得提溜圆,手里拿着两个馒头怎么都不敢下嘴——他怕姐姐从娘那里偷的钱,他怕回家以后姐姐挨打。
让姐姐吃吧,就当他吃的,回家他一个人挨揍就行。
天已经黑透了,路灯间隔远,照得不是很亮堂,却也能看清。
林萧戳戳弟弟,“赶紧吃啊,一会儿凉了。别说,这大馒头真好吃!”
她真饿狠了,上顿就吃那么一点黑面饼子,这一下午东跑西颠的,早就饿得头晕眼花。
一个馒头碗口大,她原本寻思买四个,一人吃一个剩下的明天再吃,谁知一会儿她就把俩大馒头塞进肚里。
林萧摸着自己鼓鼓的肚皮,原主这小身板还挺能装。
她看林铮不吃大馒头,就站在那里不走,等他吃完再回家。
林铮自己对上娘和小弟的时候还挺叛逆,不服气,可见到姐姐比自己还出格,他就忐忑害怕起来。他不怕自己挨揍,他怕姐姐挨揍啊,每次他犯错娘就打姐姐,他都不敢再跟娘对着干。
怎么姐姐突然就干找打的事儿了呢?
难道姐姐不怕被打?不怕被继父和娘赶出去?不怕没饭吃饿肚子?
林铮真是纠结死了。
早春的夜风还挺冷的,林萧抄着手跟个老农似的往墙根一蹲,瞅了林铮一眼,“赶紧的,磨磨唧唧是不是男人。”
林铮:“!!!”你说我不是男人!
他蹭得蹲下,捧着大馒头凶狠地啃起来,都不用喝水,自己馋得疯狂分泌的唾沫就足够湿润,很轻松把馒头咽下去。
啊,这大馒头太好吃了!二合面的呀,白面和玉米面掺在一起馒头就是淡黄色,又喧腾又香甜,吃了一口还想吃,都来不及嚼碎就恶狠狠地咽下去。
他感觉自己喉咙里有个搅拌机似的突突往下装,他得用很大的力气强迫自己慢点咽,好好品尝一下味道。
长这么大,这是他记忆里第一次吃这么香甜暄软的大馒头,以往吃的都是硬邦邦的黑面饼子。
好吃得林铮哭了,眼泪流下来。
回家挨揍也值了!
他索性把第二个也吃掉,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他虚八岁,从小到大也就这会儿吃了顿饱饭。
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做个饱死鬼的幸福感。
外面挺冷的,林萧看他吃完就示意回家。
走了几步,林铮却磨磨蹭蹭不肯快走。
林萧:“冷,快点。”
林铮:“姐,咱慢点走,多消化消化。”要是没消化完就回家被娘一顿打,再给打吐出来,多亏得慌啊。
有一次他馋弟弟的鸡蛋糕,偷吃了半块,就被娘打得吐出来才拉倒。
他再也不敢偷吃弟弟的东西了。
林萧虽然可以调动原主的记忆,却不习惯用原主的思维,现在看林铮的样子突然明白什么,便也放慢脚步,伸手揽着他的肩膀,“放心吧,以后姐争取让你隔三差五就吃大馒头,每十天吃一次肉。”
林铮哈哈笑起来,“姐,肉啥味儿呀?”
林萧:“那味道可丰富了,红烧肉先用糖炒糖色,就是甜的,糖醋排骨还加了醋,就是酸甜口的,大棒骨扇子骨直接酱烧那就是大酱骨,吸溜……”
林铮也跟着吸溜。
他从来没吃过整块的肉呢,就那年去乡下过年,奶偷摸给他吃一块小拇指大的肉,结果还被大伯娘看见,吓得他嘴巴一哆嗦掉到地上被鸡叨走了。
他心疼得哭了半宿,现在想起来都恨自己嘴笨。
奶也抹泪,说可怜的孩子没吃肉的福气。
他要努力长大,等他长大有力气就去干活儿,赚钱,给姐姐买肉买大馒头吃!
这么憧憬着,等会儿回家挨再狠的揍也不怕了!
林萧却知道他们不会挨揍的,因为董国辉别有所图,升职比揍她更重要。
今儿董国辉从纺纱厂食堂打了两个菜回来,寻思继女这两天生病发烧肯定没胃口,他给点好吃的她就得感激涕零,这样再说亲事就更容易。
结果他回家发现冷锅冷灶的,继女不在,林铮那小子也不再。
没人热馒头,董国辉可不想沾手家务,看看自己闺女也不在。
董秀芝自打林萧进门,她就没做过家务,懒得跟娇小姐似的。要是原配没死,董国辉肯定得批评闺女太懒,可既然再婚家里有别人的女儿使唤,他自然乐得自己闺女清闲。
很快丁桂珍领着上托儿所的小儿子回来,她看董国辉在家就赶紧开锁头把饭笸箩端出来,生火把馒头饼子的熥熥。
董国辉有点不满,说话难免阴阳怪气,“不说发烧病得厉害,怎么不在家歇着?”
丁桂珍:“她一天到晚闲不着,许是谁叫去帮忙了,没看秀芝也不在家吗?”
董国辉就笑,“我没说萧萧不干活,我是心疼她病着得好好休息,你看,我特意给你们打了白菜炖肉片回来补养呢。”
丁桂珍看到肉片,也笑起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