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好书看,也没必要逼自己去吞一百多万字的大毒草啊!”
余新道,“李耀,你也没必要浪费时间——随便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一本书写了一百多万字,无论文笔、思路、人物都定型了,作者有多少水准也都在这里啦,后面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儿去?狗改不了吃屎,难道这个‘卧牛真人’,后面能改掉动不动就‘目瞪口呆’的毛病?”
“呃……”
赵凯被噎得一愣一愣,喘了半天粗气,看着李耀道,“反正,你一定要去看看,道理很简单,这本书的主角就叫‘李耀’!”
“哎?”
李耀微微一怔。
说起来,这倒不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毕竟“李耀”这个名字太普通,光是他从小到大身边就遇到过三五个同名的,和“张三李四”差不多。
就连以前看书的时候,都遇到过书里有一个反派叫李耀,结果没出来嚣张几章就被主角击杀了,这种事,也就是一笑了之。
如果他叫“西门大壮”,结果有本书的主角也叫“西门大壮”,那似乎才足够奇怪吧?
不过,赵凯这么眼巴巴看着他,盛情难却,他也不忍落了赵凯的面子。
李耀对宿舍里三个哥们儿其实都挺感激的,因为他有经常发异梦这个习惯,很多次都从梦中惊醒,闹出不小的动静,换成脾气臭点儿的舍友,估计早就闹矛盾了,结果赵凯和余新他们无论嘴里怎么调侃,日常生活中都不在意,还挺关心他,大家都处得不错。
李耀点了点头,道,“行,修真加科技,听上去蛮有意思,我待会儿去看看。”
“嗯,一定要耐心啊,前面也没那么糟糕,不带脑子还是可以看下去的,然后到一百章出头就会有变化,整个主题都升华了,然后咬牙坚持到四五百章,就是一马平川,越看越带劲了!”
“好。”
李耀忍不住笑起来。
其实他也是更相信余新的说法,虽然现在的网络越来越长,三五百万字司空见惯,但一百万字无论如何也能看出作者的功力了。
连赵凯这么喜欢看,都不敢说前面有多好看,还叫他“咬牙坚持”,看来,这本《修真四万年》的确是乏善可陈。
李耀不太相信这样一部平庸之作,到一百万字之后会脱胎换骨,奇峰迭起。
除非是换了作者,或者作者忽然被雷劈了,大脑变异了。
无论如何,《修真四万年》是裹着狗屎的黄金,还是裹着狗屎的狗屎,都是小事,刚才算是闹着玩,再说下去就要伤兄弟和气了。
“对了,你还不知道吗?”
李耀换了个话题,“吉尔森心脏病发作,死掉了——就是写《血与沙》,拍成《深渊之歌》的那个作者。”
李耀没说高屋义博的事情,因为他知道赵凯对扶桑漫画并不太感兴趣,或许不知道高屋义博是谁——事实上,李耀也不太知道,为什么有不少网友都在高屋义博死讯的新闻下面“撒花庆祝”。
但他曾经看到过赵凯用手机看《深渊之歌》,就算没兴趣,说出来也是个新闻。
至于那名网络家的死,本来就不算是个事儿,这会儿吵吵闹闹,就更没人在乎了。
果然,赵凯来了兴趣,又从被窝里钻出来一点:“什么什么,哪个哪个,说说,怎么回事?”
“我和你说……这么大个胖子……咔嚓一声……心脏病发作……一下子就死掉了……比他书里的人物还脆!”
余新也忘了两人刚刚还唇枪舌剑,却是兴致勃勃、绘声绘色给赵凯讲着今天的见闻。
见两人都是属狗熊的,撂爪就忘,李耀笑了笑,不想参与他们的八卦,往宿舍最里面的阳台走去。
不知为何,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