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恭王,不,那时候他还不是贤恭王。
他是黎慕笙,是皇家嫡子,也是皇族中最有天赋、最受宠爱的孩子。
黎慕笙出身尊贵,又是天生的好相貌,好脾气,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具有百年难得一见的极佳修炼天赋。
据说其出生的时候天降神迹,连隐居避世的修炼大能都争先前来收其为徒。
那可是修仙啊,有天赋又有大能教导,未来成为一个呼风唤雨、排山倒海的仙人几乎是可以预料到的。
皇帝和皇后对此惊喜不已,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对他的宠爱不增反减,甚至到了一种堪称纵容溺爱的程度。
据传闻,皇帝早就已经决定,如果这位皇子不选择修炼成仙与天争的话,他就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未来人间的天下之主。
这位天之骄子一时间可谓风头无两,无人能与其争锋。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位继承人,天赋极佳的皇子竟然哪条通天大道都没选,而是成为了一闲散王爷。
黎慕笙幼年在皇宫长大,即使他的天赋和悟性极佳,但一个小小的孩童又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以后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要怎样度过呢。
天才总是有些特权和被偏爱的,更何况他的身份特殊。
正因如此,他被那些大能破例收为记名弟子,并在皇宫客居,教授其法术。
其极佳的悟性天赋和自身的努力让他即使是在人间这种灵气极其稀薄的地方也能很好地修炼,更是早早地就被师傅放出去到各界各地去历练。
也因此,他碰到了那个他要与之相伴一生的人。
他见到他的命中注定时还是一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没错,就是这样俗套的命中注定。
他对那位灵族少女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其实第一次见也没什么特别的,没有什么英雄救美,也没有什么误会相牵
就仅仅是,他在那条路上经过,而她也恰好在那条路上停留罢了。
一个转身,两人恰好看见、
他拿着一把刚刚锻造好的宝剑,准备闯荡江湖,她拿着一根挑了好半天的发簪,瞅着手里漂亮的小物件高兴地眼睛都亮了起来。
两人那时并没有搭话详谈,而是相视一笑,就此别过。
他那时还不懂为什么自己脑海中会频频掠过路上偶然一见的少女。
就像飞鸟掠过海面,总是能荡起圈圈涟漪。
第二次见就比较戏剧了。
初出茅庐的少年准备单挑了那个恶名昭彰的土匪窝,用作自己一战成名的第一块炼金石。
谁知道刚趁着夜色摸进土匪窝里,还没等着叫嚣“你爷爷我来也。”
就看见了一堆人战战兢兢的对着那少女哭爹喊娘,跪地求饶。
一边求着,一边还有规矩有秩序地分组合作把自己人给绑了。
黎慕笙敢保证,那真真是极其富有冲击感的画面。
以至于吓得这位暗中看热闹的壮士都忘记自己在寒风凛冽中蹲了很久,还蹲麻了脚,一不小心就崴了一下,把自己给崴进了“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大厅。
一声哀嚎,比那些倒霉的土匪们还叫的卖力,夺人耳目,与厅内格格不入。
灵就坐在土匪头子的虎皮大椅上,因为熬夜蹲点搞匪窝,已经有些精神不济,昏昏欲睡了。
此时看着突然跌出来的勇士,觉得有些眼熟,想了想,想不出来。
“算了,在这臭名昭著的土匪窝窝里又能有什么好人。”
灵懒懒地想,一个伸手就将他定在了原地。
而别的观众们呢,虽然对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兄弟不那么认识(划掉)熟悉,却也并不妨碍他们对着他大喊。
“兄弟啊,救命,这个女人好生厉害,哥哥们遭不住啊,遭不住,老子们苦苦守着的基业要完蛋了。”
黎慕笙:“???”别乱碰瓷啊喂。
无奈之下,这个倒霉蛋只好顶着被定住的僵硬“尸体”。呜呜啊啊地用眼睛拼命解释。
幸好女侠仁慈,给了一个解释的机会。
这就导致后来他每次想起和媳妇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女侠饶命,我是好人。”
就觉得有点想笑。
解释清楚之后就很是顺利了。
一个隐藏身份的少年和一个来历成谜的少女正好搭伙,相伴而行,在尘世中闯荡江湖,在修仙界里横扫秘境。
黎慕笙对灵是一见钟情,在无数次面对灵时的砰砰心跳给了他答案。
可是他并不知道灵是怎么想的。
初次动心的少年不知道面对心爱的女孩子的时候要怎么做。
即使他已经读了类似于《高冷仙君强制爱》、《狐妖和她的俏寡夫》、《霸道王爷轻宠王妃火辣辣》等等一打又一打的话本和一堆乱七八糟的野史迷事。
他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甚至连灵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态度都看不出来。
感情这件事情非常奇妙。
他贫瘠的感情经历和丰富的理论知识这样告诉他。
终于,在一个修仙秘境当中,当他和灵一起依偎在一个山洞中取暖的时候。
他选择小心翼翼地偷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