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很喜欢老二?”宋恒凑过来,低声问道。
裴玉抬眼看他,“你不喜欢他?”
问什么傻话呢,刚才看到儿子的时候,这人的眼睛明明都亮了两分好嘛。
宋恒摸了摸鼻子,不置可否。
他确实是问了个蠢问题,只是老二现在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以前老二可是家里最没有存在感的孩子了,就连他,一开始也没有多关注。
要不是娘子提醒,他可能到现在都不会多关注老二。
还是娘子心细如发,看到比他细致,一眼就瞧出了老二的症结所在。要不然如今的老二可不会如此自信有神,对家人的亲近更是毫无保留。
之前啊,总是小心翼翼的试探父母的脾气,下意识保持着和兄弟间的距离,深怕过线,这孩子,确实太敏感了些。
裴玉大抵知道宋恒的想法,心底微微叹气,有些感慨道:“总归是会哭的孩子有人疼。”
以前老二被原主夫妻忽视的太多,养成了敏感小心的性子,生怕自己越线引起父母不喜。
而他性格上又有些自卑,所以又不敢和父母兄弟太过亲近,怕自己得不到回应而失望。
可如今,经过了一些事,宋明义成熟了不少,孩童时期稚嫩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感悟。
这两年裴玉又润雨细无声的关爱着他,宋恒对子女一视同仁的态度也让宋明义感觉到了被重视,慢慢宋明义感觉到了父母对他是重视关爱的,于是藏在心底的那份对父母之爱的期盼渐渐的就再次发芽冒头了。
而裴玉和宋恒这对新父母也没有让他失望,对他的关爱只多不少,如此一来,父子母子之间的情感自然与日俱增。
和父母只见的隔阂消失,没有了对父母偏心的埋怨后,宋明义对兄弟们的羡慕嫉妒自然也就消散了,兄弟之情也就水到渠成的越来越亲近了。
裴玉一想到宋明义在梁家学艺的日子恐怕不好过,这心思就越扩大了,“明天还得去买点布料,如今咱们住在府城里,这城里人敬衣不敬人的多了去了,可不能让儿子被人看低了去。”
这事情她可是亲身经历过的,刚来府城的时候她没注意这些,也想着初来乍到的低调些没坏处。
结果,去粮店里买点粮食都能被店小二小瞧了去,真是气死个人。
她当时虽然穿的朴素,可一身棉衣整洁干净,一块补丁都没有,还都是这两年新做的衣裳,怎么看也不像穷苦人家啊!
可偏偏,那小二就是狗眼看人低了!
那一天,气的裴玉转头就去了对面的粮店,足足买了两个月的米面粮食,还特地让伙计大声吆喝了出来,就为了气死那店小二。
最终也不负所望,那店小二被粮店老板大骂了一顿,脸色都青了,她这气才算消了。
不过这事她是彻底记住了,第二天就买了好的布料回家做衣服,她还特地观看了一番布店里的成衣,跟老板请教了一番府城人的穿着习惯。
裴玉买的布料不少,布店老板自然是知无不言的。
等她们一家都换上了更好的衣裳,不说别的,周围邻居看他们的眼神都变了几分,那态度也热情了一些。
这一搞,倒是让裴玉无语了好久,没想到古代的城里人竟然这么势利眼。
原本她以为村里那些无知妇人是最刻薄势力的,现在看来还是村民淳朴些。
这城里人的势力是掩藏在虚伪的表象下的,不接触一下都发现不了,这么一看,还不如撒泼打滚的作妖村妇可爱。
宋恒见媳妇的心思全在二儿子身上,不由的有些吃味。
臭小子,出去学手艺这么久了,别的没见长进,这哄人的甜嘴话倒是越说越溜了,看来该好好教导一番了!
进入浴室,刚淋了一大瓢热水的宋明义突然觉得后脑勺有些发凉。
怪了,怎么觉得有点冷呢?
裴玉打定了注意也没再想儿子的事情了,回头就去厨房端了碗鸡汤来,亲老公这面还是记得关爱的。
宋恒看着裴玉端进来的鸡汤,微微轻叹了叹,但也很是配合的将今天的第五碗鸡汤给喝了。
“我明天买个猪蹄,那些桂皮八角的香料我都调配好了,卤猪蹄很香的。”裴玉看着宋恒小声说道,语气有些虚。
她也知道天天喝鸡汤会腻味,但不给宋恒补补,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其实除了鸡汤她也弄了鸭汤,猪心汤之类的,能买到的补食都轮着做了,可食材种类确实太少了,就算她绞尽脑汁,最多的还是鸡汤。
这段时间,她算是体会到现代母亲对待自己家高考生的心情了,那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变着花样来补啊。
宋恒喝了汤,擦了嘴角,轻笑道:“好,娘子做的我都爱吃。”
虽然对裴玉的大量补食行为有些无奈,但他心里还是很受用的,这样用心照顾他关心他的人,仅她而已呀。
“恩恩!”得到肯定答复,裴玉立马高兴了。低头吧唧了一口宋大人的唇角,裴玉端起托盘就跑了。
宋恒眉眼含笑的看着她的背影,只觉的手里翻了无数遍的书都变得有趣了些。
第二天,裴玉不仅买了猪蹄,还买了一对猪耳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