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玄明安抚他, “冷敷之后就不会疼了。”
“好吧。”只要不疼了就好,白孤云又将脚伸到了玄明面前, 闭上眼睛, 等着刺痛的冰冷到来。
手巾像冰一样冷, 压在肿了的脚踝上的瞬间,冷意让白孤云起了鸡皮疙瘩, 但随着时间的加长,鸡皮疙瘩消失, 疼痛也渐渐削弱, 最后完全消失, 白孤云皱着的眉头也随之舒展开。
“是不是没有那么疼了?”
“嗯。”竟然还挺有用的。
手巾渐渐不再冰冷,玄明放开他的脚, 将手巾又在木盆里洗了一遍,拧干水再次敷上去。
他握住白孤云的脚掌, 一只手就覆盖住了小半,手上皮肤的触觉, 比婴儿还要柔软还要紧致,乍一看上去有点肥嘟嘟的, 但仔细看上去又一点肉都不多, 恰到好处。
白孤云精致的脚趾就在面前,玄明微微低着头, 看到透明的脚指甲, 上面没有任何瑕疵, 漂亮地像是玉雕的一样。
或许是有点痒, 白孤云的脚趾活动了一下,不小心触碰到玄明的手腕。两人的皮肤擦了一下,白孤云立马停止了动作,然后小心翼翼地去看玄明,正碰上玄明看他,两人对了一下眼。
竟然被逮到,白孤云赶紧躲开,挠了挠额头,很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无碍。”说完,玄明又低下头。
手巾又不冷了,他就拿了下来。
两次冷敷,白孤云红肿的脚腕,已经消了肿,几乎看不出之前受了伤。
玄明轻轻按了上去,“还疼吗?”
疼是没有之前那么疼了,但还没好,白孤云眉头皱了一下,“有点疼。”
“先试试能不能站起来。”
玄明先站了起来,然后靠近白孤云,两只手扶着他,“站起来试试。”
白孤云抓着他两只手臂,光着的那只脚着地,缓缓站起来。刚站起来还行,但稍微一用力就又有刺痛感传来。
“还疼。”他皱着鼻子,把身上的重量都压在玄明身上,脚才不疼了,“不敢用力。”
玄明又让他坐下,给他穿上鞋袜,“一时好不了了,要想能下地走路,得养上几天,这几天你就在凌家养伤,不要出房门。”
“啊……”白孤云一阵失望,他虽然喜欢躺着不动,但因为受伤不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可是,都受伤了,他也没办法,只能乖乖听话,丧气地嗯了一声,只盼着自己的伤快些好。
他失落的太明显,玄明禁不住安慰道,“别伤心,很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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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应了玄明的话,睡了一觉,白孤云的脚竟然就完全好了。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再三确认才敢确定自己是真的好了。
看来是吃的妖丹在发挥作用,这些无伤大雅的小伤,愈合速度非常快。
选美大赛将要在五天后举行,这几日,九龙国各地美人齐聚平城。参赛的有上千人,走在街上,随随便便都是倾城国色的养眼美人。
在选美之前,为了能有更多支持者,这些美人们大都会特意在公开场合露面,按照计划,白孤云也要有这么一遭。他的伤好了,今天正好出门造一波势,为了安全,就由玄明陪着。
出门前,婢女姐姐们把白孤云好好打扮了一番,一眼看去,完全就是一位华美贵公子,而且越看越让人移不开眼,没人能逃得了他的魅力。既然是要让别人看的,这次就没有戴帷帽,好看的脸毫无遮掩,看得人脸红心跳。
白孤云出门的时候,门口的大黑竟然都没有对着他叫,就连白孤云冲着它做鬼脸,也只是转了头,拿屁股对着白孤云,以示不屑。
白孤云感到无趣,对它做了一个鬼脸,悻悻走开。
他们要去的是平城的主街。
主街从南到北,几乎贯穿整个平城,百花湖周围的几里是最繁华的,不但聚集了城内的大宅院,而且商铺林立,酒肆茶楼鳞次栉比,是平城最好的休闲去处,也是每年选美大赛举办的地点,所以参赛的美人大都集中在了这个地方。
正是好时间,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比上次出门人多了不止一星半点,而且不少长相竟然都不错,且衣着华美。这些人风格迥异,一看就知道不是平城人。他们来自九龙国各地,为了选美大赛,不远千里跋涉来到平城。
能来这里的,都是各地有名的美人,但白孤云一出现,就将他们全都比了下去。
白孤云就如百花中,最漂亮、最亮眼的那一朵,他的出现让周围的花全都失了颜色,眼中只剩下他,只能看到。他实在是太过漂亮,让人想忽视也忽视不了。
热闹的街市,渐渐静下来,不管是平城人,还是外地来的美人,全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白孤云身上。
“我见过他!”人群中突然发出声音。
“前几日我在夜市上见过,那个时候就猜他是来参加选美大赛的,看来真的是。”选美大赛之前,参赛的美人,至少要来这里露一面,所以这个人才认为白孤云参赛了。
讨论围绕着白孤云展开。
“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比青玉还有漂亮,这一次的天下第一美人非他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