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 t’aime(1 / 5)

蒙多维市。加缪的故乡。

也就是《局外人》的背景城市。

这是一座非常贫穷的城镇。脏乱的街道,一贫如洗。

加缪带他们去那些他在写作时提到的地方。法庭,杂货店,还有默尔多的家。

他们仔细的观察这些场所,全部用摄像机认真记录了下来。在洛杉矶的郊外搭建摄影棚还原这座城市时,这些照片都是极其珍贵的资料。这几天,他们几乎走遍了城镇的每个角落。

白天晚上,他们都一起看景,在蒙多维的几天很快过去。凡妮莎有意无意的避开加缪,她心乱如麻,没有想好怎么面对他,索性就少和他接触。当加缪试图和她搭话时,她也是一脸公事公办的态度,挂着一幅冷漠的表情。她一看到加缪,心里就生出一种无名火。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她认为是,因为被加缪羞辱后的愤怒。尽管加缪并没有羞辱她。凡妮莎一气之下,在心里给加缪扣了许多帽子。

阿瑟反而觉得两个人的互动津津有味,尤其看到加缪一脸吃瘪时,阿瑟对凡妮莎说:“加缪真的挺喜欢你的,你别和他再一直吵架了,快和他和好吧。我说你们何必这么纠结呢,甜甜蜜蜜谈恋爱多好,既然都互相喜欢,干嘛还藏着掖着。”

凡妮莎生气的说:“阿瑟,你赶紧配副新的眼镜吧。你在瞎想什么呢。加缪这种风流才子,看到好看的女孩都很热情,我可不是特例。而且,我也不喜欢他这样的老流氓。我哪里喜欢他了?我只是讨厌他,特别特别讨厌他而已。我以前喜欢他的书,所以和他关系不错。但是,自从我发现他是一个可恶的老变态,这种仰慕的感觉可是一点都没有了。”

阿瑟说:“哎,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样吧,我们打个赌。一年内,要是你和加缪恋爱,你给我100美元;如果没有,我给你100美元。”

凡妮莎说:“100美元有什么意思?要赌咱就赌大点。一千美元吧。”

阿瑟说:“行。到时候你可别否认。”

凡妮莎志在必得:“当然不会,这钱,我要定了。正好我要买一辆新车。提前谢谢你了。”

蒙多维这个城市充满混乱和贫穷,是加缪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他最初的回忆。

他对世界的认知,就是从这个城市开始,慢慢生长出他的思想,和他的写作风格。

如何面对贫穷,也因此成为他书中永远的母题。

凡妮莎未曾到过如此破旧的城市,埃文斯顿是安宁而富饶的小地方,而莫斯科、洛杉矶都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市。这样落寞而衰败,这样绝望而沧桑,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形成这个城市独特的气质。

养出默尔多这样疏离而冷漠的人。

默尔多每天就是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看到那些流浪汉,那些无视法律的混混,当街抢钱、违法犯罪而警察却视如无睹。因为这样混乱的图景,实在是家常便饭,警察也无力改变,甚至不会阻止,因为他们能从中捞到油水。

黑帮和警察相互勾结,这座城市宛如罪犯的天堂。

所以,在这样的地方,才能出现因对葬礼上不为母亲哭泣的人判处绞刑。因为他们只能接受,与他们相同的人生活在这座城市;而其他的人,都要被遗弃和伤害。

直到在蒙多维的最后一天。

加缪来找了凡妮莎。做完今天这些工作后,加缪就要回巴黎,而凡妮莎他们要回到好莱坞继续开会。

加缪的工作已经结束,电影剧本已经写完。之后,加缪还有别的工作,所以他要回到巴黎。

他们会乘坐大巴去阿尔及利亚的首都飞机场,然后分别坐不同的飞机去自己的目的地。

凡妮莎正在屋里整理自己最后的工作,加缪忽然来敲了敲他的门。

凡妮莎走去开门。她以为是服务员。一开门,发现加缪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门口。

她的心情马上变得复杂,似乎一瞬间,她又回到了在北港的那个试衣间,虽然现在穿着厚厚的睡衣,但她依然感觉自己是光不溜秋的站在加缪面前,她赶紧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外衣,不自然的咳嗽几声,说:“加缪,有什么事吗?”

加缪说:“凡妮莎,我进来说话?”

凡妮莎不情愿的给加缪让了位置。

现在,她对加缪,怀有一种极其复杂的感觉。她觉得自己拧巴极了,其实那天也不是加缪的错,但她就是很生加缪的气,不愿意理他。

而且,每当她一脸愠怒的神情时,加缪却又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神情试图哄她。——这让她的心在慌乱之余,还滋生出一种隐秘的快乐。

这种感情太奇怪了——就连凡妮莎也逐渐意识到。那天阿瑟的话激起了她的思考,她似乎意识到,自己对加缪有一点点不同。凡妮莎只承认有一点点。

但是加缪对她,可能不是这样。加缪是个典型的情场老手。不管是加缪在巴黎对自己搭讪,还是邀请她离开宴会去爬山看湖泊,他的举动都那么的熟练,联想到加缪的复杂的情史,凡妮莎觉得,加缪可能只是习惯性的举止暧昧。她对加缪,不过是万千女孩子中的一员。今天不是她凡妮莎,而是其他人的话,加缪也会这样。

如果那天巴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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