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3)

为了防止异虫继续苟延残喘,洛格萨的龙焰整整持续了五分钟。不仅是异虫,包括整条山沟都一并化成了飞灰,神隐岛一侧的地貌就比改变。

落跑的杰森也跑了个寂寞,好不容易从山的那一头跑到了这一头——虽然一失足差一点儿人没了——结果追过来的黑色巨龙扇扇翅膀就完成了两头跑的总路程。

他的腰被龙尾环着,这会儿人也已经在近千米的高空了,他还能怎么办?

跑路失败的罗宾支着下巴无奈地生闷气,自暴自弃地想:算了,被吃就被吃吧,不跑了,反正也跑不了。

罗宾托腮:生无可恋.jpg

洛格萨对小新娘的自暴自弃一无所知,他仅仅是愤怒于那些异虫想要吃掉他的小新娘。

即便是他的小新娘身上已经有了他的一丝龙威,即便是这种情况下,那些异虫居然还敢扑上去!

反了天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小新娘放到背上或者头上?

洛格萨自诞生以来,就没有任何生灵敢往他背上或者头上站,连他的父母都没有。这个动作在龙族中所代表的意义很重要,任何一头龙都不会轻易允许,更何况是他这么骄傲的黑焰巨龙。

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或许亲密了……

不用爪子抓着,而是用龙尾卷着,都是因为这个人是他的小新娘。他已经回应了那个用灵魂歌唱龙之歌的女祭司的愿望,出尔反尔向来不是龙族的作风,他既然答应了,那就要做到。

他的小新娘受到了惊吓,这个时候正向他抱怨(?),这是他的错,他得弥补。

决定了,以后去哪儿都带着他的小新娘,他倒要看看,神隐岛上还有什么玩意儿敢在他眼皮子底下造反!

自以为猜到小新娘心理活动全部过程的洛格萨:从今天起保护我的新娘!

小声骂人的杰森:……脏话!

#语言不通是个大问题#

此时的洛格萨还没有意识到他和他的小新娘之间有着多么大的代沟,允悲。

从上往下看,神隐岛是很美的,她的美只能用奇幻来形容,这里的很多东西都像是从童话里出来的,也非常符合文学中的幻想。

杰森渐渐看呆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美的风景。

这里必须说一句,哥谭不适合发展旅游业,那里的本地特色就只有蝙蝠侠和阿卡姆。

前者具有教育意义,各方面意义上,而后者……呵,heitui!

洛格萨也自豪且感叹着神隐岛的美丽,他沉睡之前没有好好看过这座岛,沧海桑田,她比从前变得更美丽了。

那时的洛格萨悲伤于父母的离世,而这座岛是他父亲和母亲共同打造的送给他的礼物,睹物思人,那只会让他更加悲伤。

他的父母为了给他一个完美的礼物,几乎将那个时代所有已知的种族祸害了一遍,神隐岛上很多动植物都是他们从别的地方抢来的。

无耻?

不,这是他们实力的展现,是属于他们的战利品。

洛格萨的父亲是当之无愧的龙王,龙族好斗又傲慢,从不会地下自己的头颅臣服于任何种族,包括他们自己的同族。因此,他的父亲将所有挑战他的龙全部揍了一遍,战败的龙只能选择物理臣服,不服就会接着被打。

他的父亲非常强悍,强悍到可以和诸神正面刚,且鲜有败绩,仿佛这世界上就没有可以令他退后的人或者事。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黑焰巨龙数量极少是有道理的,这么强悍的种族,数量多了岂不是要日天?

直到他遇到了洛格萨的母亲,邪神美杜莎,这头骄傲的黑焰巨龙第一次低下了头颅,全身心臣服于他的爱人。

邪神美杜莎之名在诸神的时代可谓是大名鼎鼎,仅仅是一双石化之眼就足以令无数人闻风丧胆,更何况她自身的战力也不是吹出来的。虽然比不少那些主神,但比下有余,美杜莎的战力能在奥林匹斯神系中排上前二十。

她最可怕的能力并非石化之眼,而是魅惑。

美杜莎的美丽令神明嫉妒觊觎,她曾以一己之力让众神山众多神明陷入以她为中心的争夺混战,气得神后赫拉牙痒痒,却偏偏拿她没有办法。

当她的丈夫和儿子都站在了她的对立面,即便是高高在上的神后赫拉,也是无可奈何的。

若是这两个令神头秃的家伙结为了夫妻呢?

那他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的东西被抢走,从此长在别人家的地里了。

诸神也有想过消灭他们以绝后患,但是他们试过了,奥林匹斯神系惯用的手段对这对夫妻根本没有用。

打?打不过,夫妻二人强强联手,防不胜防。

挑拨离间?人家情比金坚,夫妻合璧先灭挑拨是非的贱人,最后还共同孕育了一个集父母全部优点于一身的儿子。

逐渐坐蜡的诸神:……有亿点点羡慕。

洛格萨的父亲向来不把诸神放在眼里,能打败他的只有手持雷电的宙斯,但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宙斯渐渐衰弱,他已经打不过这头越来越强的黑焰巨龙了。

而美杜莎敢跟诸神正面刚,是因为她看到了诸神的黄昏,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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