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帝后大婚恩罚重修历,封王大礼青冠已绝尘。(三)
花柳街。莳花馆。
宽敞的雅间里,嬉闹声四溢。暖情的楼阁里,圆桌绕坐了三位富家小姐。几位美貌多情的小倌儿围着白衣女书生,一个接一个地敬酒,柔夷纤手婀娜多姿地捧着小酒杯,不容女书生反应,那酒杯就已经递到了女书生嘴边,花言巧语的奉承,要她倾杯饮下。
另外两个小姐,则在一旁起哄。
“喝的好!喝的好!”
小倌儿们见白衣小姐一杯接着一杯地饮下,纷纷用娇柔的声音赞叹恭维。
“哎呀~宋小姐真是海量~”
“奴家还要和宋小姐喝交杯呢!”
“若是再和奴家饮了女儿宠才叫无双美妙呢~”
宋玉的名声在京城非常响亮。衍望和飒若本不想声张,可桌子订出去之后,宋大讼师要和友人庆贺书铺成立的消息便不胫而走。这花柳街莳花馆的老板也亲自斟酒恭贺。
莳花馆在花柳街有些不一样的特色。
虽然算是个倡伎馆,可卖身的小倌儿少,卖艺的小倌儿多。虽然那些卖艺的小倌儿也能陪酒,或者饮酒沉醉时也可摸|摸|揣揣,但终究有别于纯粹的卖身。那些裸露在边际的艳舞、艳歌更多。这样的地界,消费却比一般的青楼更高。专门服务于那些想买笑,却又不想真的做些什么的女人。
浓妆艳舞,家境优渥的女书生们最喜欢了。来这儿买笑,也不会耽误自己的名声。反而会因为自己给哪个或俊秀、或娇柔的小倌儿填了一首精妙的词,而出名。
莳花馆从前是一座歌舞楼,后来因为皇上的旨意,这条街改为了花柳街,老板也做起了皮肉生意,只是难逃从前的特色,仍旧以歌舞见长。当时的歌舞头牌,其待客的内室叫做莳花,便因此得了这个名字。
衍望和飒若看着宋玉被灌酒灌得脸颊红晕难消,觉得有趣。劝她不要再喝了,她却舍不得哥儿们的纤手,偏偏要一杯接着一杯不推辞。
最大胆的那个哥哥,花名叫秋弦。他上去,直接搂着宋玉的手,强要她和自己喝了交杯才肯罢休。
宋玉喝完了酒,又捏起秋弦耳垂上的玉坠子把玩,秋弦一双媚眼盯着她,又抚摸起她的肩膀,无限的挑逗。
宋玉有些醉意的声音,笑着问道:“你怎么这样大胆,还敢攀扯我喝合卺酒?”
秋弦用嗔怪的媚眼和柔情的嗓音答着:“姐姐不喜欢和秋弦饮酒合卺么?是不喜欢饮酒。还是不喜欢洞房呢?若都不是,那便是不喜欢秋弦了。”
其他的哥儿们纷纷捂着帕子笑,也有媚眼翻着白,嫌弃他狐媚招数的。
莳花馆的红老板出来解释道:“宋小姐不知,这莳花馆有四时美人,姿容与才艺冠绝内馆。莫说在莳花馆,在整个花柳街也是出挑的。”
衍望:“四时美人?”
红老板:“是了。这秋弦,便是秋美人,以琴技擅长。”
宋玉看了看老板,又看了看秋弦:“那其他四季的美人呢?”
秋弦本来身子都要贴到宋玉身上了,这一句话,他又气又羞,耳边又有小倌儿偷笑的声音,便拿着帕子,往宋玉肩膀上,贴着她的腮边一甩。
宋玉见他吃醋的样子,会心一笑,伸手敏捷抓住了他香喷喷的帕子不松手。
红老板见二人打情骂俏的样子,很是开心,她当然想哄住这个京城第一讼师,又是破获疑案的当朝钦差。
飒若:“宋小姐已经问不了三季花了,老板有兴致,还是介绍给咱们俩吧。”
衍望拿起了桌子上的山楂甜糕吃,歪着头听老板讲。
红老板:“另外三位,是春行君、夏捻、冬深。”
飒若:“哦?这倒是奇了,怎么那位春行君的名字,怪不一样的。”
红老板:“叫小姐问住了。这春倌儿,原本取的名字是春跹。”
衍望:“那可是擅长跳舞?”
红老板点点头,“正是,不过他歌舞都绝妙,琵琶也弹得好。他嫌弃这花名不能体现他四角齐全的能力。便自作主张,取了这个名字。”
衍望并不怎么在意这些哥儿,只是闷闷自己喝酒。飒若听罢了红老板的介绍,又和宋玉推杯换盏起来。
楼下热了场,一众衣衫轻薄的哥儿们,跳着搔首弄姿的艳舞。一个肤色更白皙的男子,从群舞中出场,他以青纱覆面,只留了一双狐狸眼。那双水汪汪媚眼如丝的狐狸眼,勾得底下的看客们惊呼留恋。似要登时上台,纠缠他相好一般。
衍望没心思看艳舞,毕竟单论舞蹈,他跳得确实没有柳倌好,只是那双狐狸眼奇特。不过他的歌声也撩人,这倒是没听过柳倌唱。
酒过三巡,衍望喝得歪歪倒倒,一个人扶着馆内的墙壁,想找地方吹吹风。走至半路,觉得头晕,开了眼前的门,却发现不是窗户、不是栏杆台,而是柔情红帐的内室。室内有一脉浓情的香气,刚想退出去离开,却感觉背上有人一推,自己便跌到了地毯上。昏昏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