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同行军,不但派出探路的哨船,还派了搜山队,避免遭受伏击。
从袁州到萍乡的沿河山岭,一大半都是横向延伸的,有多条平行山谷可以通行。
扫地王带兵狂奔大半夜,待安全之后,从黎明时分睡到中午,吃了些干粮继续行军,他得赶紧前往萍乡聚兵逃跑。
结果半下午时,被万斯同派出的搜山队发现。
“老铁,你来打头阵。”万斯同笑道。
黑哥们儿铁奴,现在改名叫铁宏,身上穿着一副大同军的自产棉甲。他被打散了编入军队,因为作战勇猛,现在已经可以统兵一百人。
万斯同也不急着进攻,而是自己带兵翻越小山梁,绕过去堵截扫地王的后路。
扫地王看着天色,催促道:“都走快点,快天黑了。出谷之后,我记得河边有个小镇,夜里去抢点吃食跟财货。”
“大王,前面有人!”一个老贼惊呼。
天色有些暗,距离太远看不清楚。
扫地王揉揉眼睛,嘀咕道:“是不是飞上天派来的援兵?”
这货被大同军阻断消息,还不知道飞上天在湖广败亡,根本就没有机会逃回萍乡。
“可是老四?”扫地王扯开嗓子喊道。
更名铁宏的黑哥们儿回答:“我是你爷爷!”
扫地王怔了怔,突然惊恐大呼:“快跑!”
几百老贼调头就跑,黑哥们儿提着大铁棍带兵狂追。这厮的两条腿比黄幺还长得多,穿着棉甲依旧健步如飞,转眼间就抛开士卒十多步。
万斯同带兵翻越小山梁,已经来到山谷之中。
“列阵!”
扫地王的退路被堵死,万斯同严阵以待等着他。
扫地王吓得魂飞魄散,扭头就往山梁上冲。北边山势陡峭,他们下意识逃向南边靠河的山梁,那里正是万斯同刚刚翻山的地方。
“杀!”
还有一千士卒,留在山上没下来呢,跟扫地王迎面撞上。
连续三次遇到强敌阻截,数百老贼瞬间崩溃,赶紧又折身下坡,逃向北边的陡峭山岭。
黑哥们儿已然独自冲过来,一人一棍,杀进数百老贼当中。
这些老贼此刻吓得半死,别说保持阵型,许多连武器都扔了,似乎减重之后可以加快逃命速度。
那根棍子,两头是熟铁,中间由桑木打造。
黑哥们儿一棍子抡出,直接扫翻两个老贼,接着又撞翻一贼,直奔扫地王杀去。
“鬼啊!”
“是赵天王招来的夜叉兵!”
“……”
隔得近的贼寇,终于看清黑哥们儿长啥模样,顿时吓得屁滚尿流,沿途所过之处纷纷躲避。
眼见黑哥们儿冲杀过来,扫地王吓得浑身瘫软,以为赵天王真的能招天兵天将。
否则,此人为何浑身漆黑?
否则,为何自己潜行于山谷,却突然被三面包围?
“夜叉爷爷饶命!”
扫地王毫无反抗勇气,直接给黑哥们儿跪下磕头。
黑哥们儿的杀性有点重,居然不知道抓活的,直接一棍子敲下去。
“嗙!”
铁棍砸脑袋,请想象被砸烂的西瓜。
见此情形,附近的反贼都吓瘫了,一个接一个跪地求饶。
人太多杀不过来,黑哥们儿专捡不投降的追杀。一棍一个小朋友,杀人完全不出第二招。他也没啥棍术可言,就是仗着人高力气大,而且出手速度非常迅猛。
战斗结束,万斯同走过来,看着被砸烂脑袋的扫地王,忍不住吐槽道:“老铁,你下次用棍子敲人,能不能换个地方?我他娘的还没吃晚饭呢。”
刚刚还神勇无敌的铁宏,此刻挠头傻笑,露出白森森两排牙齿。
他感觉自己生活很幸福,十多岁被酋长抓住,卖给那些红毛人,坐着大船来到东方。
船舱很挤,不但缺水缺食,而且缺氧难以透气,跟他一起的黑奴病死十多个。
因为他长得高大健壮,红毛人特意留下,送到广州去贩卖,大明富商能出更高价。
他先是给人看家护院,给大明富商当跟班。由于听不懂语言,富商嫌他太笨,动辄打骂饿饭来惩罚。
有一天,费映珙来了,带着匪寇洗劫富商,他趁机跟着费映珙逃走。
如今的日子变得更好,他在天河镇娶了个寡妇。寡妇带来个便宜儿子,去年又给他生个亲儿子,家庭事业都迎来了新高峰。
至于非洲的事情,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他今后的名字叫铁宏。
入夜,士卒生火取暖吃饭。
铁宏嚼着干粮问:“我听说皇帝最大,总镇什么时候做皇帝?”
“我怎知道?”万斯同也开始憧憬,“大夥都猜,三年之内能打下江西,十年之内能席卷江南,十五年就能进北京!”
“北京我晓得,江南是哪?”铁宏好奇道。
万斯同笑着说:“江南诸府,花花世界,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铁宏说道:“我就想着,总镇做了皇帝,造大船杀回我的老家。我要抓住酋长,问他为什么把我卖给红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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