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父回国了,林慕成也去了腐国,顾倾城和林慕君进入到了正常的学习状态。
她们是同学,更是一见如故的好友,林慕君甚至在顾倾城与魏景西的公寓对面租了一间屋。
与这对未婚小夫妻,做起了对门的邻居。
魏景西:……
魏景西算是看出来了,他一定是跟曾鸿民这对夫妻八字犯冲。
这叫什么事儿啊。
走了丈夫,来了前妻?
他们两口子,一个个的,居然就想挖他的墙角?
不过,这件事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林慕君与顾倾城的友谊,将之前的某些谣言瞬间击破——
曾鸿民或许只是单方面的暗恋顾晚晴,顾晚晴绝对没有勾引过曾鸿民。
否则,曾鸿民的前妻,不会跟顾晚晴成为密友!
“……倒是还有些用处!”
从这方面去想,魏景西仿佛对林慕君没有那么排斥了。
且,随着林慕君的到来,曾鸿民不知道是出于愧疚,还是残存着些许脸皮,竟没有再那么积极的追逐“顾晚晴”。
曾鸿民:……怎么追?
每次见到晚晴,那个小脚女人都会在场。
每当他想要展现自己的文采,抒发自己的深情,前妻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
那种眼神,曾鸿民形容不出来,有好奇、有嫌弃、有无语、有震惊。
仿佛曾鸿民不再是她的“天”,而只是、只是一个小丑!
曾鸿民在与林慕君的那段婚姻里,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一直都以俯视的姿态对待林慕君。
在曾鸿民看来,他一个名扬海内外的大才子,能够娶林氏这么一个封建残余,绝对是非常的地就。
林氏就该如同仰视天神一般仰视他,卑微的、执拗的追逐着他的脚步。
可现在——
随着曾鸿民登报离婚,随着林慕君搬出公寓,婚姻正式宣告破破裂。
林慕君直接将曾鸿民当成了陌生人。
离婚后的林慕君仿佛焕发了新生,哪怕还挺着大肚子,居然还能不顾周围人异样的眼神,跑去读书。
她自信且洒脱。
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重新绽放出光芒。
曾鸿民这个丢掉珍珠的渣男,已经不是混蛋了,而是瞎子加傻子。
即便是他的好友,都有些不理解:
“林女士并不是目不识丁、愚昧腐朽的小脚女人,她勇敢、坚强,愿意接受新事物,愿意学习先进知识……”
妥妥就是时代新女性啊。
话说,某位文学大师的原配,若是能够像林女士这般,他都不会那么痛苦、绝望。
跟周围的人一比,林女士绝对无比优秀。
而轻易舍弃如此优秀妻子的曾鸿民,可不就成了众人口中的有眼无珠?
曾鸿民再度出现在聚会、沙龙的时候,众人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他的文采、新作,而是他的八卦。
这让曾鸿民非常痛苦。
最重要的,也是有了林慕君,他很难再跟他的白月光有近距离的接触。
于是——
“……他转去腐国了?”
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的祸水,仗着作弊的上帝视角,总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鲜的八卦。
而它又最喜欢跟顾倾城分享。
所以,曾鸿民前脚离开丑国,顾倾城后脚就知道了。
“也无所谓!反正跟我没有关系。”
顾倾城忙着学习,忙着赚钱还来不及呢。
经过半个月的“学习”,顾倾城和林慕君去了华尔街。
魏景西无比支持未婚妻,直接将手中的钱,全都给了她。
原主也有一些私房。
加起来,竟有两千刀。
这个年代,一刀大概是3、4个银元。
而一银元在国内,能够购买二十斤肉,订阅一个月的报纸。
是普通底层百姓大半个月的生活费!
两千刀,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也就是顾、魏两家都是富贵人家,顾晚晴是独生女,魏景西是备受重视的嫡长子,他们才能有如此多的生活费。
魏景西全都拿出来让顾倾城去“实习”,绝对算得上宠溺了。
魏景西已经做好了这些钱都被打水漂的准备,在顾倾城临行前,更是笑着叮嘱:
“赚了自是最好,若是亏了,也不打紧!”
“你现在是学习阶段,最主要的还是积累经验!”
权当交学费了。
顾倾城:……
嗯,说得很暖心,可还是透露着对她的不信任。
在这一点上,魏景西可就不如人家林慕君了。
祸水:……她是你的颜粉,脑残级别的。
而对于脑残粉来说,偶像哪儿哪儿都是最好的,干啥都是对的!
“……所以,林慕君是‘被色所迷’,连身为执行人最起码的警惕心都没有了?”
祸水酸溜溜的对顾倾城说道。
“嗯?”
顾倾城尾音上扬,一时没有弄明白祸水的意思。
“陛下,林慕君可是执行人啊,应该理智、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