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倾城最漂亮了!”
傅南星宠溺的看了眼自家老婆,丝毫不觉得,她说这话有什么问题。
倾城确实是个小仙女,也确实可以惊艳四座。
她,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傅辛夷:……
怎么又开始撒狗粮?
她一脸的嫌弃,还故意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胳膊。
咦
好肉麻!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傅南星却没有理睬妹妹的搞怪,转过头,轻声对傅母说道,“妈,我送你们过去!”
“你也要去?你不是说这样的宴会最无聊?还有,傅大总裁,你不忙着加班啦?”
傅母明知故问。
工作狂儿子能够愿意放下手头上的事儿,和她一起去参加个宴会,稍稍放松一下,傅母还是高兴的。
不过,儿子会有如此的改变,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儿媳妇,作为母亲,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酸。
她不会因此就嫉妒儿媳妇,更不会迁怒。
但,稍稍的刺儿子一句,还是可以的。
傅南星勾了勾唇角,“宴会确实无聊。不过,有家人在,倒也不是不能忍受。”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顾倾城。
傅辛夷见状,忍不住的哼哼唧唧,“家人?我看是‘佳人’吧。”
顾倾城耳朵尖,听到了小姑子的嘀咕,赶忙得意的说了句,“小姑子,你也觉得我是你大哥的‘佳人’?”
不等傅辛夷开口,傅南星就抢先表白:“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倾城,你就是我的绝世佳人!”
呕
真的受不了了!
傅辛夷从未知道,自己这个纯理工男的大哥,居然还会念情诗。
哦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怎么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般吹捧自家老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近墨者黑”?
大嫂多少是有点儿不要脸在身上的,大哥跟她相处的久了,也就跟着——
“好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
傅母看着孩子们说说闹闹,很是高兴。
不过,今晚还有正事儿,不能耽搁了。
傅父懒得应酬这些,没有出门,继续留在家里看新闻。
傅母便挽着傅辛夷的手,母女俩先出了门。
傅南星搂着顾倾城的肩膀,顾倾城则环着他的腰,夫妻俩亲昵的跟在后面。
凌家就在傅家隔壁的别墅区。
两家的距离,都可以称之为邻居。
开车的话,也就几分钟。
距离宴会开始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傅南星等人便来到了凌家门外。
“伯母!辛夷!”
车子刚刚挺稳,便有一个穿着蓝色小礼服的女子迎了上来。
她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明艳,气质高贵。
一头浅棕色的长发,烫成了大波浪。
搭配上烈焰红唇,妥妥的御女范儿。
“半夏!”
“半夏姐!”
傅母和傅辛夷下了车,笑着跟女子打招呼。
顾倾城坐在后面的车子里,正好看到这一幕。
这就是凌半夏,傅南星的青梅竹马,小说里的白富美女配。
嗯,跟记忆中一样,凌半夏漂亮、有气质,一看就是人间富贵花。
关键是,人家不愧是豪门千金,举手抬足、接人待物都十分的从容、得体。
她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闪闪发光,自带高贵。
除了家世、容貌,凌半夏本身也是非常优秀的。
国内985院校毕业,国外常青藤大学的硕士,不到二十五岁,硕士还没毕业,就进入到了丑国顶级的AI实验室。
是的,凌半夏和傅南星一样,都是计算机大神。
只是傅南星的光芒更耀眼,有计算机最高奖加身。
凌半夏不如傅南星,却比原主强太多。
在大学的时候,凌半夏就几次要跟傅南星组队。
按理,他们才是强强联手,能够实现11>2的最佳组合。
偏偏有个原主,而傅南星呢,“色令智昏”,本该理智、高冷的理科男神,却硬是恋爱脑上头。
傅南星没有选择仅次于他的凌半夏,而是坚持跟计算机废柴女友组队。
一个人当两个用,硬生生将一个倔强青铜带飞。
凌半夏:……
她不甘,她愤懑,她甚至为傅南星不值。
她更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处处都比顾倾城好,傅南星却偏偏选中了顾倾城。
凌半夏不愿放弃,可爱与不爱,真的非常明显。
顾倾城刚毕业,傅南星就向她求了婚,然后就是一场世纪婚礼。
亲眼看到自己最爱的男人,挽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凌半夏心碎了。
她接受了常青藤硕士的OFFER,黯然退场。
但,凌半夏对于傅南星的感情,却不会就此消失。
“婚姻不是谈恋爱,现实也比童话更残酷!”
“我就不信,灰姑娘嫁入豪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