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还没开到家门口,就远远的望见一对夫妻站在门口。
男人一身黑色长衫身姿挺拔,头发搭理的干净整齐,面容和乐珩有三分相似,通身气质温和儒雅。
挽住他的女人身穿一条白色长裙,腰身纤细,一头秀发简单挽起,用一根白玉簪子束在脑后。
二人仅仅只是站在那里,就好似一幅江南烟雨画。才子佳人,温文尔雅,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车子停下,阿锦带着小晋下车。
近看之下才发现,这对才子佳人早已不复当年风貌,男人眉间带着忧愁,女人黑色的秀发里暗生无数白发。
阿锦在看他们,他们也在看阿锦。
待二人看清阿锦的面容时,这幅优美的画卷瞬间被打破了。
女人欲语泪先流,她慢慢走到阿锦身前,
“是我的锦儿吗?妈妈好想你!”
阿锦只是微垂眼睑并不说话,对着一位母亲的淳淳思念之心,她说不出残忍的话。
女人抹了抹眼泪,
“是我太激动了,孩子你别介意,快进去坐吧。”
说着便拉起锦空着的另一只手,触手的皮肤干涩粗糙。虽然手心没有茧子,但也不是一个二十岁小姑娘该有的柔嫩软绵。
女人心中泛起一阵阵苦楚与心疼,她的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了阿锦手指上的戒指,她低头看去。
这一看彻底呆在原地,她颤抖着双手捧起阿锦的手,轻轻抚摸着那枚黑色的戒指,
“这枚戒指,是我们两个的定情信物。当初我还是个穷学生,你爸爸亲手做了这对戒指向我求婚,后来他不顾家中反对硬是要结婚。”
说到这里,陷入回忆的女人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结婚后他才告诉我,他是乐氏的大公子,而我只是一个家境还不错的小户人家。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了你哥哥,生米煮成熟饭,他的家族这才接受我。”
说着大颗大颗的泪珠砸在阿锦的手背上,炙热滚烫。
“如果早知道.....早知道我的锦儿要受这么多的苦难,我们母女要分离这么多年,我当初就不应该嫁给他!锦儿,是妈妈对不起你。”
女人再也忍不住抱住阿锦彻底痛哭起来,阿锦听着耳边撕心裂肺的哭泣声,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她一贯不会安慰人,拍拍背摸摸头就是她的全部招数了。
男人看出了阿锦的为难,他克制住自己的感情,上前把女人搀扶起来,
“别哭了,有话我们进去说,别让孩子们在外面站着了。”
女人擦了擦眼泪,
“好,我们进去。”
女人一路上紧紧握住她的手没松开。
家里装修的极为简单素雅,阿锦拉着小晋坐在沙发上。乐珩端了一杯牛奶给小晋,给阿锦倒了一杯茶。
小晋极有礼貌的道谢,
“谢谢叔叔。”
女人这才注意到小晋,她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
“这是你的孩子?”
“不是,是我弟弟。”
“小晋,别瞎叫。这个叫哥哥,这才是叔叔阿姨。”
小晋极不情愿的看了乐珩一眼,
“哥哥好,叔叔阿姨好。”
“哎,好孩子。小珩,去把零食拿出来给小晋吃。”
男人看着阿锦问道,
“锦儿,你能和我们说说这些年你生活在哪里吗?我们找了你十几年,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阿锦端起茶,茶香清冽,蒸气袅袅,男人的脸在雾气下若隐若现,
“我一直在R市的一个小村子里长大。”
三人同时沉默了,男人握住茶杯的手崩起青筋,
“这群老不死的!竟然.......竟然.....”
他双目赤红,一滴眼泪砸入茶杯中,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桌面。
阿锦接着往下说,
“我无父无母,从小被奶奶养大,奶奶给我取名叫小花。”
阿锦并没有故意卖惨,她只是平静的诉说着原主那段昏昏沉沉的日子。
“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奶奶也没有饿着我。春天的时候,她就上山种地,收获的粮食刚好够我们娘俩吃。农闲的时候,她就带着我去村里捡捡废品,攒下的钱给我买新衣服穿,给我买头花戴。”
女人伏在乐珩肩头已经泣不成声,这可是乐氏的小公主啊,她本该穿金戴银衣食无忧,本该得到所有人的宠爱。
乐珩阴沉着脸,他紧紧攥住拳头,指骨关节因太过用力,已经泛白,
“都是我们的错,是我们的疏忽大意才造成了你的丢失。族里的那群老家伙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你受的苦,我要他们加倍奉还!”
阿锦并不接话,她站起身来,
“今天先这样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乐珩父母听到这话,立马慌张起来,女人握住阿锦的胳膊哀求道,
“锦儿,你是不是还在生气?你别走好不好,妈妈真的好想你。”
女人自从看见阿锦眼泪便没有断过,现在听说阿锦要走,满心的悲痛都化成了再一次失去幼女的惶恐之中。
阿锦把她的手轻轻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