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羡慕(1 / 2)

“唐颖.何远”

因为知青点有了新的知青入住,秦溪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随意的出入知青点了,找人都是在门外叫的。

其实秦河他们可以直接去找何远的,他们男的,没那么多讲究,两兄弟跟新来的许州许牧都认识了,还一起去摸过鱼,算是朋友了。

可他们脚下的草鞋沾满了泥水,往屋子里一踩,保准一脚就留下一坨泥水,这鞋子,他们甚至都不会踩着进自家屋,还是不要去给人添麻烦为好,这天气本来就潮,你还在人屋子里留下泥水,即使是无心的,也不好,这点秦溪早就跟他们说过了。

同理,秦溪不进唐颖她们屋,也有这个原因在,还有就是,她一直跟新来的袁萍毫无交集,还是属于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行列。

唐颖在床上坐着,一听到秦溪的声音,起身就往外走去。

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把她挂在墙上的斗笠给拿了下来,戴在了脑袋上。

这都习惯了,这段时间,天色一直都是阴沉沉的,虽然现在是没有下雨,可指不定阴着阴着,这雨就落下来了,还是带上斗笠为好。

如果今天运气好,出了太阳可以遮阳,如果今天运气不好,又下雨了,可以挡雨。

要是没有斗笠,脑袋就得淋雨,如果大队长支书下雨还不让解散,从头上滑落的雨水落进眼睛里,绝对会很不舒服,所以,斗笠还是带着吧!

“秦溪,你们怎么没有带斗笠啊?”走到近前,唐颖看着脑袋上光秃秃的三兄妹,不解的问道。

这个带斗笠干活的传统还是秦溪自己弄出来的,说既可遮阳,又可挡雨,这会子,怎么她自己“破戒”了。

秦溪听到这话,手往脑袋上一搭,除了头发,别无所获。

所以,她还真是给忙忘了。

“急急忙忙的来找你,给忙忘了,我就说今天出门,感觉少了点什么,现在看来,是忘记带斗笠了。”

“我也是现在才发现。”秦河挠了挠自个的小平头:“我去拿,马上回来,等我啊!”

话音还没落地,他人就跑了。

秦河是个急性子,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字,快。

“你小心点,地很滑,可千万别摔了。”秦溪跟个老妈子似的,在后面叮嘱道。

对于他们两兄弟性子急这点,秦溪感觉自己是操碎了心,关键她说的还不管用,可心里又忍不住担心他们,这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久而久之,就觉得心累了。

“何远呢?怎么还没出来?”

五个人一直都是一起走的,不管能不能被分到同一块田里上工,总归去是要一起去的。

前段时间,唐颖跟何远两人的小粘糊,秦溪全都看在眼里,她有预感,这两人的苗苗快要冒出来了。

这以后,何远就是名正言顺的对象了。

虽然她很想跟唐颖八卦八卦这些事,可到最后,秦溪还是忍住了。

这种事,还是要唐颖自己觉察出来才有意思,再一个,她一个万年单身狗,还是别去掺和了,万一她自个感觉错了呢!

“我不知道,我吃完早饭就在床上坐着等你们来了,不清楚他那的情况。”

“年初,他屋里住进去一个许州一个许牧,以前我还能毫不避讳的去何远屋里随便站站,现在嘛,得避嫌。”

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说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她跟何远两人不用避嫌。

“再次后悔当初没跟你们似的,在村里盖间房,要不然现在也不至于在这里住的那么难受了,连个独立空间都没有,麻烦死了。”

唐颖说话间,何远终于出门了。

“怎么现在才来?有什么事吗?”等人走过来,唐颖忍不住问道。

“没,就换了一下衣服。”

“你没带斗笠,快去拿。”

“哦哦,我马上就去。”何远跟之前的秦溪一样,摸摸脑袋,随后才反应过来。

与此同时,那许州许牧兄弟,以及陈月袁萍都出来了。

这些天,他们都习惯了,每当秦家兄妹来找唐颖何远了,就是快要到上工的时间了,跟着往外走,准没错。

至于唐颖的手表,一个月前就没电了,现在正在她的柜子里锁着呢!

新来的三个知青脑袋上,也戴着斗笠,之前春耕插秧的时候,他们没准备,被淋的好不狼狈,等有时间了,他们立马去找村里会做斗笠的老人,一人买了一顶。

袁萍跟陈月站在她们房间的门口,满眼都是羡慕的看着唐颖跟何远的互动。

虽然两人现在的穿着打扮十分土气,皮肤也比去年刚来的时候,黑了不止一点两点,可他们出色的容颜是遮盖不住的,男俊女靓,说的就是他们两个的组合,光是站在一起,什么都不做,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陈月是亲历者,知道的比较清楚,毕竟他们都住在知青点。

唐颖跟何远的情绪都是比较稳定的那种,能相互包容,反正陈月是从没见他们闹过别扭,怎么有人就能那么契合,那么合适。

有时候,陈月会想起刘明还在的时候,她之前以为他们的感情很稳定,一定能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白头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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