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
甫一被个女子夸手好看,傅辞翊轻咳一声:“男子的手又不是女子的手,要那么好看作甚?”
颜芙凝朦胧着美眸,严肃且认真道:“不,你的手真的很好看,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的手!”
现代电视上那些男明星的手,都没他的好看。
他的手骨节均匀修长,肌肤如玉,一瞧又让人觉得很有力道。
反正就是极好看,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傅辞翊暗忖,她有盯着男子的手的癖好?
她见过多少男子,又盯过多少男子的手?
如此一想,下笔的速度便快了不少。
忽而,颜芙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手心有疤,食指指尖还烫伤了,红痕未消。
与他一对比,好伤心。
遂不再看他的手,伸手去摸笔架上挂着的狼毫笔。
又轻轻抚了抚放在桌前端的一叠宣纸,宣纸触感极好,她不禁用指尖多碰了碰。
怕他不许她动他的东西,皆悄悄摸的。
傅辞翊眼尾余光瞥见她一系列小动作,委屈巴巴,又可怜兮兮。
“想让我教你识字写字?”
嗓音低沉,醇厚如窗外夜色。
颜芙凝的瞌睡登时醒了,坐直了身子:“你肯教我了?”
他淡声道:“你若蠢笨,我随时不教。”
“我可聪明了。”
颜芙凝嘴上说着,心里腹诽,要求还那么高。
教不好她,不是应该他检讨么?
当然,她肯定能学得好。
傅辞翊清冷反驳:“聪明还会烫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