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港人愤懑,民意汹涌,当时国民政府派人与港府交涉,其提出下列四项条件:1.惩办致小贩死亡的警察;2.对死者家庭进行足够的赔偿;3.香港当局保证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4.将港岛、九龙租借地归还国民政府。
而港府的应对又如何?
时任驻华大使馆施谛文表示抗议,声称粤港的反英情绪完全是粤人自己煽动起来的。
同时港岛高等法院开始审判林星瑟误杀王水祥一案。
控方的证人只有当日电话招来救护车的棺材店老板黄友和三名年纪为十二三岁的儿童,并且他们的供词并不一致,以致被告辩护律师认为控方证据是无稽之谈。
陪审团以控方证据不足为由,以四票对三票的表决结果宣布林星瑟误杀王水祥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有意思的是,七名陪审员中,华人只占三人。
其后港府宣布宣布赔偿王水祥家属1万港元,将由华民政务司署拨发。
消息一出,宇内皆喊无耻。
国民政府再度交涉,经过向港岛法律人士咨询,外交部重新拟定对策,准备因循法律途径,另案起诉林星瑟。
一方面,时任特派员郭德华劝王水祥家属拒领港府1万元的赔偿金,即表示不接受处理结果。
游艇已经在视线之中消失,周溪年这才回转身子。
高要毅然踏上甲板,而后对站在岸边的周溪年笑着挥挥手。
英军哨兵遂越过边境追赶并殴打这两名儿童。
有的人虽然死了,但是他还活在人们的心中。
也就是疍家人操舟往来,在这边搞了个墟市。
现在这种人亲自下场表态,必会让而今的罢工群体大受鼓舞,后果不堪设想。
“想清楚,想清楚啊。”
殴打才是主因!
但是港府不认!
王水祥之案暂时落入尘埃,立马又出了个张添祥事件。
所以也只是个路人。
那里停着艘游艇,高某人要坐这艘游艇泛舟前往西贡。
论实际上能量之大,港岛之中的华人少有能跟他相提并论的!
而后从西贡码头开始,便大张旗鼓路祭,而后抵达王水祥。
高要非常人,其是全港潮州商会的会长,可以直接影响十几万人,间接影响数十万人。
“王案”未平,“张案”又起,当时多发在港英军警与民众冲突事件,舆论风潮再起。
高要认真说道:“一个人抗就够了,没有必要都陷进来。”
“x是边个?”
“痴线!以高先生的能量,起码也是葬在华人永远坟场的啦。”
前有狼后有虎的,总是有点不爽利。
“回去吧。”
其后国民政府开始向港府交涉张添祥之事,遗憾的是交涉来交涉去,其结果跟王水祥案一样,港府表示会赔偿1万港币。
还是在1946年,当时有一辆汽车从港岛开到粤港边境罗湖与新界交界处的文锦渡管制站。
如此便不了了之。
“你去王水祥那边祭拜不是火上浇油?”
林万民要求麦露拔检查士兵的枪械,以此便可判知开枪者的身份,该提议又被麦露拔拒绝。
同时港府未能从中吸取教训,仍然实行种族压迫,这让民众对殖民统治者从容忍转向不满。
高要微微一笑,他对周溪年说道:“周医生,谢谢你陪我走这一路。”
大会宣读了《为英军越界枪杀张添祥案告同胞书》,声明:“我们在抗战胜利之后,目击港九英军之侮蔑国人种种情形,实有无限之愤恨,此次英军竟恃强在文锦渡越界枪杀同胞张添祥,更令我们发指!……我们惟有集中力量,誓为死者复仇!”
车子在中环码头停下,高要看一眼周溪年,眼神颇有点意味深长,他没有多讲,而是下车走去码头。
周溪年彻底麻了,他眨巴下眼皮:“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在多方努力下,“王案”在中央裁判司署重新开审,林星瑟被控伤害罪。
当日下午,张添祥准备去新界上水购物,不料在途经文锦渡时遭枪击身亡。
乘客中两名十二三岁左右的儿童各手持白一包过桥时,守卫边境的英军哨兵喝令两人站住接受检查。
由于“王、张惨案”的不了了之,极大刺激了内地和在港民众的民族情感。
另一方面,外特处将协助王水祥家属多方搜集证据、聘请律师,改以伤害罪重新起诉林星瑟。
而现在高要悍然去祭拜王水祥,岂非是火上浇油?
周溪年急了,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本来高要一直躲在高公馆内,大家也不能如何说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因为这些人早看清楚国民政府奈何不得港府,既然如此,大家不如早点低头。
这已经不是无耻,是直接就不要脸了…
这样跟港府斗,又有什么好处?
“毕竟,现在港岛确实是西人当家作主。”
其后文锦渡海关职员江某上前调解纠纷,而英军哨兵却声称过桥100英尺内仍属英界范围,可随时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