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实在让人钦佩。
他便打起精神开始琢磨:“要哥,港府的习性向来就是如此。”
“总要出事之后,才会开始弥补。”
简约强绞尽脑汁:“正常来说,未有港府允许,在官地上私自搭建房屋自然是犯法的,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人口增加太多,港府有心无力。”
“法理不外乎人情。”
高要说道:“我也非不讲人情之人,不过总有人会来挑战我的软肋。”
“所以一定要在法律上有个解释权。”
高要经历过地产大爆炸的年代,他清楚光鲜亮丽的高楼下是看不见的黑暗,所以要尽可能的来避免。
毕竟他是绅士,不是流氓。
简约强默默点头:“新设法律需要律政司同意,还得议会。”
“现在总督阁下又不太出面,会非常艰难。”
他沉吟下:“或许可以从公共卫生方面来着手。”
“哦?”
高要忽的眼睛一亮,这好像跟消防的整改有异曲同工之妙,他问道:“消防署跟房屋署…”
高要咳嗽声没有再讲了,这两个属于阴招,他认为目前还不方便跟简约强来讲到这一点。
倒是简约强主动挑破,他都问家里贷款投资电厂了,而且也是平民房屋公司的董事,自然无所顾忌。
最主要的是,其实简约强是要向高要表明心迹,想说自己已经上了船啦。
“要哥,消防署可以下令整改。房屋署也能去贴危楼。”
高要目光露出赞许之意。
没错,在廉政公署出来之前,港岛的公务部门就没有不贪的,反正手中有权就肯定要换钱。
这房屋署里有一个可以换钱的权力就是给房屋贴危楼,然后就能以为住户安全考虑的名义下令租户立即迁出。
这一招短平快,避免了法律长时间的诉讼…
哪怕后面房主打赢了官司也没关系,因为危楼肯定已经拆了,也绝不会给其恢复,房主能做的选择就是在盖的楼里选一套或者两套。
当然了,事实上没有几个房主能吃得消漫长的官司诉讼。
因为有钱佬的大律师未必一定能打赢官司,但是他们可以把官司打的又臭又长,正常人是吃不消的啦。
简约强说道:“要哥,能谈最好是谈。”
“要是你信的过,我可以先去谈,如果谈不下…”
他咳嗽声:“总是以大局为重。”
简约强又嘱咐:“不过也要防有些人要房不要命。”
历来置业最麻烦的就是在前期的工作上,尤其是拆迁…
高要微微一笑:“我有阿强,就好比刘备遇诸葛亮,我无忧亦。”
“好,这事情你来办。”
“具体相关的合同的话,你跟大文两个人自己磋商,我就不管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