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提前一年恢复高考,费霓有别的机会改变命运,她就不会跟方穆扬结婚。
费霓是家里第三个孩子,她打小身体不好,大哥二姐都惯着她,三个人分一个苹果,她一个人就要吃一半。
哥哥高中一毕业就插队去了内蒙,本来他可以顶替父母进厂的,但他舍不得两个妹妹吃苦,父母就两个进厂名额,他得留给妹妹。费霓的二姐顶替爸爸进了纺织二厂,过了两年,费霓顶替妈妈进了礼帽厂做帽子。
费霓工作后,每月的工资粮票除了给家里交伙食费,剩下的都攒起来。遇上认识的内蒙知青回乡探亲,她就把之前攒的钱和粮票拿出来,去商店买普通饼干,论斤买,分开装,一斤一个铁罐,罐子用做好的新衣服包着。剩下的地方粮票也换成全国粮票,请人随饼干衣服一起给大哥捎过去,她还贴心地给大哥捎了新毛巾和香皂,让他洗脸用。大哥每次来信,都说他能吃饱,不要再带饼干给他了,周围一堆饿死鬼,还不够分的;粮票也不要给他,他自己有饭辙;衣服更别寄了,一年也洗不了几回澡,好衣服纯属浪费。
大哥当知青的第六年,费霓的二姐结婚了,和纺织二厂的一个同事。爸妈都没意见,只有费霓不同意,怕二姐嫁过去吃苦,姐夫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年就没了,和一个瘫痪老娘住在筒子楼的一间小房。
二姐说有感情比什么都重要,费霓说感情是精神层面的事,她不和他结婚也可以一直想着他,但她的身体不能和瘫痪的老太太常年住在一间房。费霓这套精神物质分离理论并没打动感情至上的二姐。二姐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小妹隐藏在清纯面孔下的势利。
二姐还是和会计结了婚,费霓用她攒下的布票买了一块布料,那料子她一直想买又舍不得,如今她一狠心买了,和之前收藏的扣子做成了一件连衣裙和一件衬衫,作为二姐的新婚礼物。
原先一家五口挤在十几平米的筒子楼,一间房被隔成两间,费霓上了初中,家里就开始按性别分房间,她、二姐、妈妈住在里屋,爸爸和大哥住外屋。大哥插队二姐结婚后,家里终于不那么拥挤。父母心疼小女儿,把里间让给了她单独住,老两口住在外面。
厨房和厕所公用,去水房洗个衣服周围也是一堆人,在人群中沉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费霓被动学会了和人寒暄。
她最受不了的是菜籽油和猪油混合的味道,每次晚饭时间,这股味道都要从过道飘进来,钻进她的鼻子。
只有书能给她一些安慰。书店卖的书也就那几种,她从收废品的老爷子那里淘来了大学课本,翻烂了以后就开始背词典。英文词典和俄文词典,她甚至能从例句中找到趣味。有一次,她竟从一堆废品里发现了莎士比亚。看书是她唯一的乐趣,书里并没黄金屋,即使她从小到大从没考过第二名,但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就是没她的份。天一亮,她还得在礼帽厂日复一日地做同一个样式的帽子。有时她想,还不如插队下乡,至少乡下很大,不会这么挤。
宣传里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听说乡亲们并不欢迎知青们去乡下和他们抢粮食吃。她的大哥在乡下连温饱都是个问题。大哥已经插队七年了,回城没有任何指望。她给大哥写信,让他好好努力,争取拿到工农兵推荐入学的名额。
不上班的时候,费霓除了看书,都在踩缝纫机帮人做衣服。用挣来的钱和换来的布票,给母亲二姐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帮父亲买了两双尼龙袜子,还给大哥做了一条布拉吉,让他带走送给村支书的女儿,以加大获得推荐入学的几率。她把洗发水雪花膏香皂都留着让大哥送礼,自己用肥皂洗头。
厂里领导跟她谈话,说她有机会调到厂办。后来就没信了,是有人调到厂办,财务科科长的女儿——一个把“澄澈”念成“登辙”的人。再过了些日子,科长女儿被推荐去上大学。费霓继续在礼帽厂做帽子。
自从取消高考后,大学里多了许多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半文盲,费霓忿忿地想。但如果让她和这些半文盲去当大学同学,她乐意之至。
并没人给她这个机会。
尽管她会英俄两门外语,会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还自学了微积分,也没人推荐她去上大学。而如果别人知道她在看莎士比亚,反而会将她作为落后分子的典型。
她在报纸上看到有一个女孩子,两年里一直坚持在工作之余护理同厂意外致残的青工,女孩子在厂里评了先进,获得了推荐上大学的资格。
费霓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但如果能去上大学,她也愿意尽心尽力自费去照顾陌生人。
她厌倦了每天都做帽子,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费霓想起方穆扬,也评上了先进,她决定去医院看看她的同学。
在和方穆扬做同学的时间里,费霓并不喜欢这个人。那帮子弟里,他其实是最有平等意识的。别的子弟嘲笑工人家庭的孩子没见识,让方穆扬别跟他们一块混,他能直接把话顶过去,说我太姥爷当初也是个捡破烂的,最纯正的无产阶级,你跟这儿看不起谁呢。他整天以捡破烂的重孙自居,让人忽略了他父母的职业,他的姥爷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