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感觉如何?有没有想起什么?”
苏千轶慢慢动了动,整个人转了个身子。
她晃了晃脑袋,察觉身体好得飞快,脸上露出笑意:“人一松,头不晕也不疼了。但没想起来什么。可能还要多养几天。”
春喜听着高兴:“不晕不疼就好,这说明好得快!小姐要吃什么?我让厨房去做。”
苏千轶不记得自己爱吃什么。
这两天吃得清淡。她一个养生的人,吃什么还是看旁人安排为好。唯一想吃的就是:“再来一颗糖青梅?”
春喜立刻警惕:“就一颗!小姐今天喝药的时候已经吃了两颗。”
苏千轶“嗯嗯”乖巧应声:“不多吃。”她不急,视线跟着春喜准备记下糖青梅的位置,等晚上春喜不在,她可以抱着罐头猛吃。
春喜却信了苏千轶的话,转身去替苏千轶取糖青梅。
苏千轶躺了许久,想下地走两步。她趁着现在脑袋不疼,掀开坐起来。人一低头,踩上放在床边的鞋,轻微晃了晃脚。
她轻微挑眉。
这会儿要穿鞋,她才发现脚背侧面有两道淡痕。
春喜拿着糖青梅回来,递给自家小姐吃下。她仔细着小姐,见人坐起来无碍,便没有阻拦。
见小姐在看脚背,想起要多说过去的事,当即解释:“这是小姐三年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有两条印。太医院的膏药涂了又涂,去不掉。不过已经淡得差不多了。”
苏千轶:“嗯?”
春喜撩起自己袖子,露出白皙小臂。
苏千轶抬眼,诧异见春喜胳膊上有几条极长且褐色微凸的伤痕。比她伤重得多。
她微怔,听春喜继续说:“三年前,锦兴郡主邀请京中不少人去她那儿玩。亲王喜烈狗,当时侍从出了差错,意外让狗跑了出来。亲王并不在府上,一时间府内乱七八糟。侍卫到处抓狗,又不敢当场杀狗。人乱,狗受惊更乱,到处攀咬几乎不松口。”
“各家主子仆人朝着四面又叫又跑。我没被咬,狠狠摔了一跤,被瓷片割伤,手上都是血。好几只狗闻着味冲着我来,小姐拽我起来,带我跑。鞋跑丢了,受了伤。”
春喜想起过去的事,眼眶泛红:“这回小姐又撞了脑袋。春喜明明这几年好好跟着人学功夫,还是保护不好小姐。”
春喜清秀,眼眶一泛红,鼻尖都红了。她意识到自己要落泪,放下衣袖偷偷抹了眼角,羞着脸憋回泪水:“以后我再多和侍卫学一学。小姐入了东宫,我能保护好小姐。”
苏千轶光听这三言两语,几乎能想象出亲王府混乱失控的样。
难怪娘会说春喜信得过。
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名义主仆,实则算得上姐妹情深。
苏千轶笑起来:“嗯。”
她若无其事一般问了声:“亲王府那些狗,后来怎么样了?”
春喜朝着自家小姐眨眨眼:“太子殿下恰好在附近,带金吾卫的人进了亲王府,把正攻击人的狗当场处死,余下的带走关押。这事闹得大,宗人府想管,臣子们不同意。三司审,又没这胆子。最后还是太子殿下出面,把亲王余下的狗全部送到猛兽院关起来,一生不得外放。”
她哼哼两声:“殿下说了‘人伤人,尚且要受惩处。没有狗伤人被放过的道理’。郡主看护不当,理当同罚,送去寺里住。”
苏千轶带上疑问:“太子怎么会在附近?”
春喜笑开:“当时我也和小姐讨论过这事。小姐说有两个可能。第一,太子聪明守在附近,他知道亲王养狗有危险,锦兴郡主喜好炫耀,很可能不小心闹出大事。”
苏千轶一想,认为是有这个可能:“有一就有二。第二呢?”
春喜微得意:“第二,太子殿下难得出宫,小姐恰好出门。他想见小姐你。”
苏千轶震惊。
她以前是何等的不要脸,竟是能把“第二”可能随便说出来。她不是和太子相敬如宾么?这么相敬如宾的?
哦,不对。她以前是脑子不太好。
明面上努力成为未来太子妃,私底下还和不知名男人勾勾搭搭。
她原来,脚踏两条船!
苏千轶心情万分沉重:“春喜,娘明明说我以前总是以礼相待的人。你跟我说实话,我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守规矩吗?”
春喜一直跟着自家小姐,当然自傲开口:“小姐自小跟着老妇人学规矩。这世上我就没见过比小姐更守礼的了!”
苏千轶有点放心,又不敢全然放心。这小丫头好像很信任她,以至于对她的行为举止会盲目称赞。
“但是!”春喜压低声音,悄悄多瞥了两眼门口,确认了一下有没有人。
苏千轶被这个转折弄得心重新提起来。
春喜肃然:“小姐说过,光守礼是不够的。这世上很多事,不是守礼可以做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