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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沈司煌的动口不动手(1 / 2)

妇人对上男人淡漠的双眼,两腿一软,险些给扑通跪了下去。

这一刻,她再怎么迟钝,也知道自己可能闯祸了。

妇人声音颤抖:“你……先生,是你让人抓我来这的?你、你想干什么?”

沈司煌轻笑,只是笑意未达眼底:“抓这词用得可有些不太恰当,怎么会是抓呢?我这是请。”

“你、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沈司煌站起了身:“别紧张,请你来,只是有些事情想要问问你,如果你能让我满意,我保证真的只是请,如果不能让我满意……”

大娘本能的:“你要问什么?我都说,都说!”

这男人不简单!

而且,是来为温绯那个贱丫头出头的!

果然——

沈司煌慢条斯理的自沙发上坐下来,态度随和慵懒、从容不迫:“温绯……把你知道的,事无巨细,都一一告诉我。当然,若是让我发现有半点纰漏、欺骗或者隐瞒,我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般耐心的听你说了。一般情况下,能动口的,我都不会动手,而我若动手,绝对不会让人有动口的机会,你相信吗?”

大娘狠狠一抖,心里却还想忽悠:“你想知道什么?”

沈司煌手指一用力,酒杯碎了一地。

宛若处子血的红酒,如血莲散开。

大娘双腿蓦地又是一软,几乎求饶的:“我说!我说!我把我知道的都说,你别生气,我都说!”

沈司煌优雅的换了个杯子,倒了一杯,漫不经心的呡了一口。

大娘正想着从哪里开口,他一个眼神过来,吓得她一个哆嗦,赶紧开口。

“我,我在大少爷还未出生时,就已经到了任家了,比温绯丫头父母先到任家应该有个两三年吧。我听说温家欠了任家一大笔钱,所以才一直在任家还债。

温绯出生后,吃喝用度都在任家,而她只比二小姐小两岁,两个丫头年龄差不多,本来是有个伴的,夫人一开始也疼惜温绯丫头,但错就错在温绯丫头自小就聪明伶俐,许多方面都超过二小姐,夫人便慢慢的对温绯生起了不满,为此,温绯丫头自此的生活便不好过了。”

沈司煌默默的又呡了一口酒。

大娘不敢停顿,接着往下说,而沈司煌始终面色平和的听着。

面无波澜,可却字字诛他心!

温家因为欠了任家一大笔钱,所以温家父母一个做了保姆,一个做了司机,他们一人身体不好,一人身体还有残疾,小温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出生。

小温绯打小聪明伶俐,她跟着任羽桐一起学习钢琴、小提琴、画画等等,学什么都快的小温绯,终究让任夫人不满了。

任羽桐上小学前还专门请了家教提前教学,为的就是能够比同龄人更优秀,等小温绯上学时,她参加了入学考试,直接跟任羽桐一个年级,因为在小温绯的心里,她想要跟姐姐在一起。

当小温绯的光芒逐渐盖过任羽桐的时候,注定是她悲剧的开始。

任羽桐仗着自己是千金小姐,在同学面前大肆嘲弄欺负小温绯,撕她的作业本、丢她的课本、扯她的头发……这些都是常有的事。

所有的同学都知道小温绯是个拖油瓶,吃任家的、住任家的、喝任家的,如果不听话,就要被赶出去。

这些远远还不够,任羽桐欺负着小温绯,似找到了人生乐趣一样,还每天变着法子来,以此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

在她的牛奶里加辣椒水、衣服里藏仙人掌刺、洗澡的香皂里插进刀片、鞋子里放沙子等等等等。

小温绯喜欢小猫咪,她把小猫咪打得稀巴烂,再给她送到床上。

小温绯喜欢养鱼,她就递刀让她把鱼给杀了。

小温绯喜喜画画,她让她把画笔全部丢进水里

小温绯养出一盆好看的花,直接一壶滚水浇下去。

小温绯有了喜欢的小伙伴,她逼她亲手写绝交信。

这些,又不能满足了,任羽桐又开始想新招数。

小温绯喜欢吃排骨,丢给流浪狗也不让她尝一口,她不喜欢吃羊肉狗肉?告诉所有人,这是她最喜欢吃的。所有她爱吃的菜,她不配!那些她不喜欢吃的,她统统都得接受!

她想去游乐场玩?只有鬼屋才可以进去玩。。

这么喜欢听音乐?那就让她在黑屋子里看恐怖片、听鬼音乐好了。

小温绯怕虫子?给她送上几十条虫子陪她睡。

打雷很可怕?给她站到大树下去,雷不停不准回。

她走路的姿势好看?小一码的鞋子便送到她面前……

虽说是孩童之间的打闹,但总结起来就是:小温绯喜欢的,毁掉!而她不喜欢的,强加!

任羽桐不许她告诉任何人,否则就将她一家赶出去,让她爸妈去坐牢。

不知何时始,活泼开朗、俏皮可爱的小温绯开始变得懂事、顺从、乖巧……但这样似乎又惹得二小姐更讨厌了。

一桩桩一件件,还有许多未曾被记起的,三天三夜似乎说不完。

大娘也在诉说中泪流满面,因为这些事,她几乎件件都有在参与。

沈司煌表情平静,手指默默攥紧了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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