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赞同。
于薇抓了下他手腕,想帮他解围,一时没头绪。
“思远,要不咱们现在就走……”
刘思远起身:“这么多人喜欢听歌,哪好扫兴。”
他拿开她柔荑,抬步去往李少河身边接过了话筒。
他个子跟李少河相仿,身姿更加笔直。穿衣风格上,不如西装革履的李少河稳重,却是另外一种跟酒吧里年轻人相仿的随性。
李少河好心拍了拍他肩膀:“要伴奏吗?”
“不用。”
李少河心内冷笑,近耳,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好好唱,我帮你照顾小薇。”
刘思远苦笑:“我真的不想动脚,可是你……”
李少河还没听懂他什么意思,骤然之间眼睛猛缩。是刘思远抬步之间,碾在了他脚趾之上。
仿佛断掉的感觉,让他下意识要惨叫出声,踉跄忍耐。
刘思远不是故意的,别人也看出来他不小心绊到了李少河的脚,还善意哄笑出声,完全没注意李少河猪肝一样的脸色。
“帅哥,我想听旅行,会唱不?”
前排一个醉五六分的小姑娘,托着双颊,笑着提议。
“我也想听。”
又一个女孩附和。
刘思远则看向脸色不太好看的驻唱,他已经被冷落了好久。
“旅行会唱吗?”
驻唱愣了下,点头。
“那我帮你伴奏,你唱。”
驻唱想说自己可以伴奏,但莫名觉得刘思远这人很特别。明明霸道的在要求自己唱歌,声音听着却很顺耳。
刘思远见他过来,没去拿吉他,而是走向了一边的钢琴。
坐下,试了试音。
眼神专注在钢琴之上。
这是他唯一懂的乐器,还是小时候姐姐刘思瑶学钢琴的时候,他跟着学会的。再后来在国外参加一场特殊的派对,不得不又重温重练了几天。
水平勉强及格,应付一首耳熟能详的民谣却一点问题都没有。
关键,这歌火呀。一直火,每个人都会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