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啊。”
“弗拉霍斯又掉书袋了。”
“这家伙就喜欢装高深,讲些其他人听不懂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别理他就行了。”
众人议论纷纷,对于弗拉霍斯的争辩,显然并不怎么相信。
“不同的政治家族,相互之间有矛盾乃至积累的仇恨,都是很正常的。你们看,上个月,马克里斯老爷不是还带人去砸门,扬言要殴打弗拉霍斯老爷么?”演说者指出:
“而且,赵家族和完颜家族,确实有很多共性。他们都是缪斯的宠儿,两个家族里都涌现出了一众文学家、画家和书写艺术家。连他们擅长的风格和艺术字体,都是非常相似的。很明显,我们不能真把这两个家族简单地视为蛮族。毕竟,他们彼此的共同之处和相互联系,也是非常有意思的。”
“我们这里,赵氏和完颜氏都有啊。”有人也趁机劝道:“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用犹豫了。”
“对啊,虽然两个汴州都沦陷了,但我们还可以建立第三个汴州。”另一个好事者也立刻提出自己的意见:“神学家们怎么说的来着?人世间的汴州可以被毁灭,但上帝的汴州,是永远不会消亡的!”
众人纷纷响应,高声欢呼。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高采烈地加入讨论,很快,便形成了基本的共识。
弗拉霍斯还在孤零零地挣扎,试图说服其他人,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基本史实的了解,已经偏差到离谱的程度了。然而,大家正在兴头上,根本没人理他。
“真是见了鬼了!”弗拉霍斯气的只能跟几个亲近随从发牢骚:“疯了,都疯了!”
“大家本来就容易发疯。”之前屡次发表意见,结果都不被采纳的随从,跟着牢骚道:“您和其他几位老爷,不就是看中了他们这个特性,才做这种准备的吗?”
“那他们也不能乱疯啊……”弗拉霍斯依然耿耿于怀,嫌众人太不听话。
“您刚才非要和他们争什么啊。不应该顺势迎合他们,然后鼓动他们帮您做事么?”另一个随从也提醒他:“您怎么又跟他们考证起来了?”
弗拉霍斯自知理亏,不知道如何辩驳,只能挠了挠头,默不作声。
“说起来,你们不觉得奇怪么?”另一个随从则显得有些紧张:“我们又是等待,又是争论,应该已经过去不短时间了吧?其他几位老爷和让娜公主,怎么一个来的都没有啊?”
听他这么一说,几个人都疑惑起来。
“对啊,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不至于吧?”
“其他人不知道,但尼古拉奥老爷的亲近家丁,都是些只会吹牛的人。真要是动起家伙,总是会跑得飞快。就算被人击败,也肯定能跑出来不少。不至于到现在,连个音信都没有。”
“听起来跟咱们老爷家差不多……”
众人小声低估起来。
“那要是他们击败了让娜公主呢?”
“刚才说了,这样他们互相会打起来,也肯定会有人被打跑,来这边请求支援的。而且他们那个素质,我怀疑打不了这么久。不管谁赢了的话,肯定会忙着带公主赶过来,不会拖着时间的。”
“那如果公主赢了,会怎么样?她到底有多少手下,不会直接做更大的事情去了吧?”有人问道。
“不至于吧,还能比这边的事情还大?我们已经花了不少精力、投了不少钱了。她一时兴起,要是都能做得比我们的还完善,那也厉害过头了吧。”
他们又讨论了一会儿,依然完全没有进展。
不过,人群越来越亢奋,让弗拉霍斯终于无奈地决定不管了。他一屁股坐了回去,就只是摇头。
“算了,等谁赢,谁来善后吧。”他嘀咕道:“我是不给他们擦屁股了。让他们自己对付暴民去吧。”
“哪能对付的了么?”有人问:“暴民人太多了,比那几位老爷都明显的多。让娜公主身边,天天就那几个人,来拦也没用吧……”
“就怕不止几个。上次开会,她确实只带了几个人。但是,因为之前法国王室内斗的事情,跑出来的法兰克骑士可不少,她收拢了起码几十个了。”另一个人问答:
“我听说,当年的希腊诗歌曾经感慨,说法兰克人不能过千,过一千,就无法阻挡了。看实际战例,有时几百个人,就能撵着我们的大军乱跑。她的手下要是有了点规模,这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
“这么一说有点吓人啊。”
“是啊。”大家有些忧虑地讨论道。
“要是让娜公主在那边打赢了,才有乐子。”弗拉霍斯却耸耸肩:“我倒是无所谓,随她吧——就是不知道,她看到这种‘盛景’,有什么想法。”
众人一时无言,而这时,其他观众们的激烈讨论,也大致有了结论。
一群观众之前已经跳进赛场,找到了正在兼修赛车的完颜亮和赵构,不由分说,就把他俩抬了出来。两人一头雾水,还没弄懂情况,就被架回到场地中。更多的好事观众,也跟着喝彩起来。
“我们大宋,今天就算重建了!”一个嗓门大的观众,也跑到中间,朝大家喊道。
“对对对。”众人急忙响应。
有人不